3章 11節 注1
  那靈,這裡由第三者說話所表徵,吩咐得勝的信徒(錫安的眾女子—見詩四八2注1,)要望斷自己而注視在人性裡的基督;祂的人性乃是在信徒許配給祂的日子,就是祂心中喜樂的時候,祂母親(成為肉體)給祂戴上的冠冕。這裡基督的佳偶與基督,在新婚的愛和婚姻的生活中聯結為一。這描繪召會與基督在調和的靈裡生機的、完完全全的聯結為一。(林前六17。)
3章 11節 注2
  整本聖經是神與祂選民之間的羅曼史。(見出二十6注1二段。)藉著成為肉體,神成了人,使祂能追求人。(約三29~30。)成為肉體是『母親,』將基督的人性給祂作為冠冕,作為珍寶。基督在成為肉體時所穿上,並在復活裡所拔高(羅一3~4)的人性,乃是祂的冠冕。我們回應基督的追求,就追求祂;我們的追求乃是藉著被變化成為神聖的而彰顯祂。(羅十二2林後三18。)我們是基督人性的妻子,憑祂的神性被變化,就成為冠冕給祂戴上。(參箴十二4上。)
3章 11節 注3
  基督的婚配和婚姻生活涵蓋召會時代、國度時代和永世。基督的婚配開始於成為肉體的時候;那時,成為肉體就是祂的母親,給祂戴上人性為冠冕;然後持續經過召會時代,就是爭戰的時代;(7~8;)那時,所有信徒都作童女許配給祂。(林後十一2。)召會時代以後,在國度時代裡,基督那由得勝信徒所組成、經過重生並變化的妻子,成為祂的華轎,慶祝祂的凱旋。(9~10。)基督得勝的慶祝就是祂千年的婚禮之日。(啟十九7~8。)祂婚禮之後的婚姻生活,將是新天新地裡的新耶路撒冷,直到永遠。(啟二一9~10。)

 臥榻和睡臥者的聯結,(7~8,)華轎和乘坐者的聯結,(9~10,)新婦和新郎的聯結,(11,)都表徵佳偶與基督完全的聯結,這使她成為在基督復活裡神的新造。(林後五17。)夜間的臥榻、白晝的華轎、以及永世的婚姻生活,都是說到基督那獨一的佳偶—書拉密女。(六13注1。)至終,新耶路撒冷將是團體的書拉密女,包括一切神所揀選並救贖的人。(啟二一9~1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