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章 27節 注1
  希伯來文, neshamah, 奈夏瑪;創二7(見該處注5)與伯三二8(見該處注)譯作氣。
20章 27節 注2
  人的靈是神在人裡面的燈。在人重生之靈裡面照耀的光,乃是神自己。(約壹一5。)就如燈盛裝光並彰顯光,照樣,人的靈受造是要盛裝神並彰顯神。為要讓神聖的光照進人內裡的各部分,神的靈作為油,必須浸潤(調和)作為燈芯的人的靈,(參羅八16,)並與人的靈一同『焚燒。』(羅十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