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
20章
27節
注1
希伯來文, neshamah, 奈夏瑪;
創二7
(見該處
注5
)與
伯三二8
(見該處注)譯作氣。
箴
20章
27節
注2
人的靈是神在人裡面的燈。在人重生之靈裡面照耀的光,乃是神自己。(
約壹一5
。)就如燈盛裝光並彰顯光,照樣,人的靈受造是要盛裝神並彰顯神。為要讓神聖的光照進人內裡的各部分,神的靈作為油,必須浸潤(調和)作為燈芯的人的靈,(參
羅八16
,)並與人的靈一同『焚燒。』(
羅十二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