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 1節 注1
  聖經由舊約和新約二約組成,是神寫給人完整的神聖啟示。整本聖經主要的啟示,乃是獨一的三一神惟一的神聖經綸。(弗一10三9提前一4下。)這神聖經綸的中心與普及,乃是包羅萬有且追測不盡之豐富的基督,作三一神的具體化身和彰顯。(西二9一15~19約一18。)神聖經綸的目標,乃是召會作基督的身體,基督的豐滿和彰顯,(弗一22下~23三8~11,)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與祂所救贖、重生、變化、並榮化之三部分人的聯結、調和與合併。神聖經綸的完成有許多步驟,在聖經中漸進的啟示出來,開始於創一神的創造,完成於啟二一二二的新耶路撒冷。在舊約裡,神經綸的內容主要是以豫表、表號、和影兒啟示出來;在新約裡,一切的豫表、表號、和影兒都應驗並實現了。因此,舊約是神永遠經綸的象徵描繪,新約是它實際的應驗。

 『創世記』是七十士希臘文譯本所採用本卷的書名,其拉丁文意為,生產,起源。創世記為聖經第一卷書,生出聖言中神聖的真理,也是聖言中神聖真理的起源。因此,神聖真理的種子乃是撒在這卷書裡。這些種子在以後各卷書中,特別在新約裡,長大並發展,至終收成於末一卷書啟示錄。

 創世記是整本聖經完整啟示的縮影,開始於按著神的形像所造的人,(一26,)結束於那稱為以色列的變化過的人,(三二28四八2,)這人不僅外面有神的形像,更有神作到他裡面,使他成為神的彰顯。變化過的以色列乃是新耶路撒冷的種子,縮影。

 表面上,創一僅僅是創造的記載;事實上,這兩章的記載中,幾乎每一項都啟示基督作神子民的生命,(約一14十一25十四6,)為著產生並建造召會。三~五十章陳明八大人物的傳記。這八大人物分為兩組,各有四人,代表人類的兩個族類:亞當、亞伯、以諾和挪亞,代表受造的族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約瑟,代表蒙召的族類。其中所記載的,主要不是這些人的工作,乃是他們的生命、生活、並他們在神面前的道路。在創世記裡,神用創造的記載和八個人物的傳記,啟示出完成祂定旨的生命。

 這裡的『起初,』指時間的開始。(參約一1。)時間開始於宇宙的創造,繼續直到白色大寶座前末了的審判。(啟二十11~15。)時間乃是為著完成神在已過永遠裡,為著將來的永遠,所立的永遠定旨。(弗三11。)
1章 1節 注2
  希伯來文, Elohim, 伊羅欣,意,大能者。這裡的希伯來名字是複數,而動詞『創造』卻是單數。不僅如此,26節用複數代名詞『我們』和『我們的』說到神,而27節原文卻用代名詞『祂』(中文未譯)和『祂的』(中文譯為『自己的。』)這乃是神聖三一的種子。神是一,(賽四五5林前八4提前二5,)但祂也是三—父、子、靈。(太二八19。)祂是三一神。創造的那一位乃是三一神。見林後十三14注1三段。

 創世記分為三段,每段開始於一個名字。第一段(一1二25)開始於『神』這名字,論到神的創造;第二段(三1十一32)原文開始於『蛇,』論到蛇對人類的敗壞;第三段(十二1五十26)開始於『耶和華』這名字,論到耶和華對墮落之人的呼召。
1章 1節 注3
  這裡的『創造』是指從無生出有來,與二4的『造,』和二7的『塑造』不同,後二者是指把已經存在的東西拿來,用以產生其他的東西。

 神創造的動機是要完成祂的心願,滿足祂的喜悅。(弗一59。)神創造的定旨是要榮耀祂的兒子,(西一15~19,)並且特別要在人身上,(提前三16,)藉著祂的兒子基督彰顯神自己;(詩十九1~2羅一20注1注2;)基督乃是神的具體化身以及神的形像,彰顯。(西二9一15。)神創造的根據,乃是神的旨意和計劃。(弗一10注2啟四11注2。)神創造的憑藉,乃是神的兒子(西一15~16來一2下)和神的話,(來十一3約一1~3,)這二者都是基督。(約一118啟十九13。)
1章 1節 注4
  在神創造的過程中,諸天和其中的天使首先被造,地(可能還有其上一些活類)其次被造。(伯三八4~77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