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章 1節 注1
  九十~九二篇論到聖民在與基督的聯合裡,對神更深的經歷。三六8說到喝神樂河的水,並吃神殿裡的肥甘,指明我們能藉著吃喝主經歷祂。(參約六48~5863七37林前十3~4十二13。)按照賜律法者和本篇的著者摩西所說,我們也可以住在永遠的三一神我們的主裡面。(1九一9申三三27,參約十五4約壹四15~16啟二一22。)住在神裡面乃是在神裡面過生活,(西二6三3約壹四16,)以祂作我們的一切。這比吃喝祂更深。以神為我們的住處,我們永遠的居所,是對神最高、最完滿的經歷。

 詩篇卷四揭示聖民在與基督的聯合裡,對神更深的經歷,以及神恢復祂對於地的主權與權利。這指明我們住在神裡面的經歷,乃是為基督來得地為業鋪路,使神得以恢復祂對於地的主權(所有權)與權利。(見九三1注1。)沒有聖民對神更深的經歷,神就無法恢復這主權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