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章 4節 注1
  人是神創造裡中心的對象,以成就祂的經綸,完成祂的心願。4~6節所寫關於人的事,先在創一26~28題到,然後在來二6~8引用。這三處經文啟示在三個階段裡的人:首先是在創一26,在神的創造裡,神所創造的人;第二是在本節,在人的墮落裡,撒但所擄掠的人;第三是在來二6,為著完成神的救贖,成為肉體的那人基督。這樣的人是神在祂的經綸裡所顧念,並在祂成為肉體時所眷顧的。
8章 4節 注2
  神在天上首先顧念人,然後祂藉著成為肉體成為人(5上約一14腓二7)來眷顧人。如此,祂將天帶到地,將地聯於天,使二者成為一。(約一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