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章 5節 注1
  直譯,耳聞。
42章 5節 注2
  按新約的意義說,看見神等於得著神。得著神就是在神的元素、生命和性情上接受神,使我們被神構成。所有蒙神救贖、重生、聖別、變化、模成且榮化的人,都要見神的面。(啟二二4。)看見神使我們變化,(林後三18,參約壹三2,)因為我們看見神時,就把祂的元素接受到我們裡面,我們舊的元素也被排除了。這新陳代謝的過程就是變化。(羅十二2。)看見神就是被變化成為神人基督榮耀的形像,使我們得以在神的生命裡彰顯神,並在祂的權柄裡代表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