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章 17節 注1
  約伯記總共四十二章,留給我們一個緊要的問題,這問題有兩部分:神創造人的目的是什麼,以及神對付祂選民的目的是什麼?這問題需要整本聖經來回答。新約特別是回應約伯記裡這個問題的長篇答案。這答案就是神照著祂美意而有的永遠經綸,就是將祂自己在祂神聖的三一里—在父、子、靈裡,藉著祂的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死、復活和升天,連同那靈的澆灌,分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裡面,使他們都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與祂一模一樣,使他們成為祂的複製,以彰顯祂。(羅八28~29與注。)這樣一個神聖分賜的結果,乃是召會作基督的身體,作新人,並作三一神的生機體。這生機體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作為神成肉體的擴大和擴增,達到完滿的總結,就是三一神的豐滿,(弗三19,)讓祂在祂調和著人性之神性裡團體的彰顯祂自己,直到永遠。這是新約裡的神聖啟示,作為對約伯受苦的答案,也是關於神創造人並對付祂選民之目的這個大問題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