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下 33章 9節 注1
  見王下二一11注1。雖然猶大諸王站在神所揀選合一的立場上,並持守對神話語的信仰,但他們的光景與他們的地位不相配。他們多半像以色列國的王一樣,離棄神作活水的泉源,跟隨偶像,為自己鑿出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二13。)猶大諸王一再干犯神藉摩西賜給他們的律法;這律法原是為管制他們,保守他們留在對神所應許之美地的享受裡。至終神進來,把他們從美地挪去。(三六11~20。)祂不允許他們享受祂所賜的美地,因為他們沒有遵守律法以彰顯祂,反而彰顯祂的仇敵魔鬼。

 在神永遠的經綸裡,父將子,就是美地所豫表包羅萬有的基督,分給我們作我們永遠的分,並把我們遷到祂裡面,使我們能有分於祂。(西一12~13林前一309。)我們需要站在基督身體一的正確立場上,(弗四3~6,)並像保羅一樣守住正確的信仰。(提後四7。)我們也需要在基督裡生活並行事為人,(西二6~7,)照著神行動,作祂的彰顯。(見十六12注1二段。)這樣我們就必享受基督,而我們對基督這美地享受的境界也必擴大。(代上四10。)我們若沒有作神的彰顯而行動,就必失去對基督的享受,並必被仇敵擄去離開基督,就像以色列人一樣。(三六620,參加五1~4西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