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下 16章 12節 注1
  雖然亞撒是個好王,作了許多好事,但因著與亞蘭王便哈達結盟,就得罪了神。(1~6。)不僅如此,他惱恨先見責備他倚靠亞蘭王而不倚靠耶和華。(10。)可能是因著這個過犯,亞撒患了嚴重的腳疾。這病使他死去。(13。)

 神對付猶大諸王是在他們生活的細節上,這表明我們這些愛神、尋求基督的人,單單站在召會一的正確立場上,並持守基要真理是不彀的。我們還需要留意我們是誰,我們如何行事,如何為人,包括我們的興趣、存心、目的、目標、態度、以及說話的方式。神對付猶大所有的好王,是照著摩西律法的細節。任何人即使稍為干犯律法一點,就會失去對美地享受的一大部分。在舊約時代,神的百姓必須照著律法生活為人。今天我們生活為人必須憑著新約,照著屬靈的律,就是照著住在我們靈裡那復合、賜生命、包羅萬有、終極完成的靈。(羅八416加五1625。)我們需要從猶大諸王的例子有所學習,在我們日常生活的一切細節中過神人的生活,在其中我們天然的生命被釘死,使我們憑裡面神聖的生命活著。(加二20。)我們需要受警戒並儆醒,凡我們所說、所作、所彰顯的,我們的態度、我們的靈、和我們的目的,都必須被賜生命、復合、包羅萬有的靈所煉淨。不然,我們就會大大失去對基督(今日的美地)的享受。(見申八7注1。)見王上一1注1二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