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上 8章 48節 注1
  31~48節題到神垂聽祂選民禱告的七種情形。這末了的情形(48)強調三件事:聖地,豫表基督是神分給信徒的分;(見申八7注1;)聖城,表徵在基督裡神的國;(詩四八1~2;)聖殿,表徵神在地上的家,召會。(弗二21提前三15。)這是關乎神經綸的三件緊要的事。在被擄到巴比倫期間,但以理把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向著聖地、聖城與聖殿禱告。(但六10。)這指明當我們向神的禱告是向著神永遠經綸裡的目標,就是基督、神的國、與神的家時,神必垂聽我們的禱告。這意思是說,不論我們為誰禱告,我們的禱告都該對準神的權益,就是對準基督與召會—神在地上的權益,以完成神的經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