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下
12章
25節
注1
意,耶和華喜愛的。大衛向神悔改後,(
詩五一
,)神赦免了他的罪,並給他一個兒子,是神喜愛的。然而,神為著祂公義的緣故仍然管教他。(見
10注1
。)一面,神在他行政的對付上是公義的;另一面,祂是滿有愛、憐憫、恩慈、恩典和赦免的。見
太一6注4
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