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綱目 <上一卷 下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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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神的旨意要把我們從這邪惡宗教的世代救出來 一1~5
使徒福音的啟示 一6~四31
神的兒子與人的宗教相對 一6~二10
基督頂替律法 二11~21
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 三1~四31
1那靈是因信基督所得應許之福 三1~14
2律法是承受應許者的監護人 三15~29
3兒子名分的靈頂替律法的監護 四1~7
4基督需要成形在承受應許者的裡面 四8~20
5按靈生的兒女,與按肉體生者相對 四21~31
神兒女的行事為人 五1~六17
不要在律法下受奴役的軛挾制 五1
不要與基督隔絕 五2~12
不可放縱肉體,倒要憑愛服事 五13~15
憑著靈,不憑著肉體而行 五16~26
用溫柔的靈挽回墮落者 六1
完全滿足基督的律法 六2~6
不要為著肉體,乃要為著那靈撒種 六7~10
向宗教世界已經釘了十字架,以活出新造 六11~16
帶著耶穌的烙印 六17
結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與我們的靈同在 六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