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綱目 <上一章 下一章>
列王紀下 第 十二 章

第 十二 章
12:1 耶戶第七年,約阿施登基,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
12:2 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導他的一切日子,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12:3 只是1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邱壇獻祭燒香。
12:4 約阿施對眾祭司說,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中的銀子-每一個經過數點之人當納的銀子,各人被估的身價,或各人心中起意要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
12:5 祭司每人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修理殿的一切破損之處。
12:6 無奈到了約阿施王二十三年,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損之處。
12:7 所以約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眾祭司來,對他們說,你們怎麼不修理殿的破損之處呢?從今以後,你們不要從所認識的人再收銀子,要將所收的交出來,用以修理殿的破損之處。
12:8 眾祭司答應不再從百姓收銀子,也不修理殿的破損之處。
12:9 祭司耶何耶大取了一個櫃子,在櫃蓋上鑽了一個洞孔,放於壇旁,在進耶和華殿的右邊;守1門的祭司將奉到耶和華殿的一切銀子投在櫃裡。
12:10 他們見櫃裡的銀子多了,便叫王的書記和大祭司上來,將耶和華殿裡所得的銀子包起來,加以數算。
12:11 把所稱的銀子交給辦事的,就是耶和華殿裡督工的人;督工的人把銀子支付給修理耶和華殿的木匠和建築工,
12:12 並支付給泥水匠和石匠,又用以買木料和鑿成的石頭,修理耶和華殿的破損之處,並支付修理殿的各樣開支。
12:13 但那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沒有用以作耶和華殿裡的銀杯、燈剪、碗、號、或任何金銀器皿;
12:14 乃將那銀子交給辦事的人,用以修理耶和華的殿。
12:15 他們將銀子交給那些人,好付給作工的人,並不與那些人算賬,因為他們辦事誠實可信。
12:16 惟有贖愆祭的銀子和贖罪祭的銀子,沒有奉到耶和華的殿,都歸祭司。
12:17 那時,亞蘭王哈薛上來攻打迦特,攻取了;哈薛就定意上來攻打耶路撒冷。
12:18 猶大王約阿施將一切分別為聖的物,就是他列祖猶大王約沙法、約蘭、亞哈謝所分別為聖的物,和自己所分別為聖的物,並耶和華殿與王宮府庫裡所有的金子,都送給亞蘭王哈薛;哈薛就從耶路撒冷1退去了。
12:19 約阿施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豈不都寫在猶大諸王記上麼?
12:20 約阿施的臣僕起來,同謀背叛,在下到悉拉路上的米羅宮裡擊殺他。
12:21 乃是他的臣僕示米押的兒子約撒甲和朔默的兒子約薩拔擊殺他,他就死了。眾人將他葬在大衛城,與他的列祖葬在一起。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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