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第 六 章
肆
對付信徒間的訴訟 六1~11
一
召會的審判 1~8
第 六 章
6:
1
你們中間有人與別人起了
1
相爭的事,怎敢在
2
不義的人面前,而不在聖徒面前求審?
6:
2
豈不知聖徒要
1
a
審判世界麼?若世界為你們所審判,難道你們不配
2
審判這最小的事麼?
6:
3
豈不知我們要
1
審判天使麼?何況
1
今生的事?
6:
4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
a
上法庭,是派召會
1
所不看為什麼的人審判麼?
6:
5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
a
羞愧。難道你們中間竟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在他
b
弟兄中間審斷麼?
6:
6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
1
告狀,而且告在
a
不信的人面前。
6:
7
你們彼此
1
爭訟,這已全然是你們的
2
失敗了。為什麼不
3
a
寧願受冤枉?為什麼不
3
寧願
4
被虧負?
6:
8
你們倒是冤枉人,
a
虧負人,況且這又是對弟兄。
二
沒有資格承受神國的人 9~11
6:
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不能
1
a
承受神的國麼?不要受
b
迷惑,無論是
c
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
d
同性戀的、
6:
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6:
11
你們中間有人從前也是這樣,但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裡,並在我們神的靈裡,你們已經
1
a
洗淨了自己,已經
1
b
聖別了,已經
1
c
稱義了。
伍
對付濫用自由 六12~20
一
基本的原則 12
6:
12
1
a
凡事
2
我都可行,但不都有
3
益處;凡事
2
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
4
受它的轄制。
二
身體的用處 13~20
6:
13
1
食物是為
a
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
2
這兩樣,神都要
b
廢掉。可是
3
身體不是為淫亂,乃是
c
為主,主也是
d
為身體。
6:
14
並且神已經
a
使主復活,也必藉著祂的
b
能力,
1
c
使我們復活起來。
6:
15
豈不知你們的身體是
1
基督的
a
肢體麼?我可以
2
把基督的肢體作成娼妓的肢體麼?
b
絕對不可!
6:
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
1
一體麼?因為主說,「
a
二人要成為
2
一體。」
6:
17
但與主
1
a
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
2
b
一靈。
6:
18
你們要
a
逃避
b
淫亂。人所犯的,無論什麼
1
罪,都在身體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體。
6:
19
豈不知你們的
a
身體,就是
b
在你們裡面之
1
聖靈的
c
殿麼?這聖靈是你們
d
從神而得的,並且你們
e
不是屬自己的,
6:
20
因為你們是
1
a
重價
b
買來的。這樣,就要
2
在你們的
c
身體上
d
榮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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