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 利 門 書
壹 引言 1~3
第 一 章
1:1 基督耶穌的囚犯保羅,和弟兄提摩太,寫信給所愛的並我們的同工腓利門,
1:2 和姊妹1亞腓亞,並與我們一同當兵的1亞基布,以及2在你家中的召會:
【注1】 照本書信家庭的性質看,亞腓亞必是腓利門的妻子,亞基布必是他的兒子。
【注2】 腓利門住在歌羅西。(2比西四17;10比西一2,四9。)根據歷史,他是當地召會的長老。在歌羅西的召會必是在他家裡聚會,因此是在他家中的召會。
1:3 願恩典與平安,從神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
貳 奴僕重生為弟兄 4~16
1:4 我禱告的時候題到你,常常感謝我的神,
1:5 因聽見你對主耶穌,並對眾聖徒的1愛與信;
【注1】 信徒的生活,開始先有信,然後由信產生愛。(加五6,弗一15,西一4,見提前一14注2,弗六23注2。)但這裡先題愛,再題信,因為本書信所論關於信徒身份的平等,乃是一件愛的事,這愛是從信來的。在新人裡,眾肢體因信彼此相愛。(多三15。)他們的關係是出於愛、藉著信的。使徒珍賞腓利門信的交通,(6,)並因他的愛得到鼓勵,(7,)因此懇求他因這愛(9)接納歐尼西母。使徒把愛與信這兩種美德題在一起;腓利門兼有這二者,不僅向著主,也向著眾聖徒。
1:6 願你信的交通顯出功效,使人1充分認識2你們裡面3為著基督的4各樣善事。
【注1】 即充分承認、珍賞並經歷上的體認。
【注2】 有古卷作,我們。
【注3】 直譯,歸於,向著。我們裡面一切屬靈、神聖的善事,都是歸於基督,向著基督,為著基督的。使徒禱告,願腓利門向著眾聖徒之信的交通、往來、分享,在對我們信徒裡面一切為著基督善事之充分認識、充分領悟的元素和範圍裡,能在他們裡面顯出功效,使他們承認、珍賞並體認信徒裡面為著基督的各樣屬靈、神聖的善事。
【注4】 不是指天然的事,(參羅七18,)乃是指屬靈、神聖的善事,就如腓利門裡面對主耶穌的愛與信等,這些都是在我們重生的信徒裡面,不是在天然的人裡面。
1:7 1因為弟兄阿,我因你的愛,大大喜樂,滿受鼓勵,因為眾聖徒的心腸藉著你2得了舒暢。
【注1】 「因為」引出使徒為著腓利門的信,能在眾聖徒裡面顯出功效而禱告的原因。(6。)這是因為腓利門的愛,使眾聖徒的心腸得了舒暢,因此叫使徒大大喜樂,滿受鼓勵。
【注2】 即得了撫慰、感到暢快。
1:8 為此,我雖然在基督裡能大有膽量吩咐你合宜的事,
1:9 然而像我這1有年紀的保羅,現在又是基督耶穌的2囚犯,寧可因著愛懇求你,
【注1】 或,作大使的。(弗六20。)
【注2】 這裡的「囚犯」與23節「坐監的,」以及13節的「捆鎖,」指明本書信是使徒第一次被囚於羅馬時寫的。見提後四6注2。
1:10 就是為我在捆鎖中所1生的孩子2歐尼西母懇求你;
【注1】 指藉著那靈用神永遠的生命所生的。(約三3,一13。)
【注2】 這名,原文意有益處的、有用的、有幫助的,是奴僕常用的名字。他是腓利門所買來的奴僕,根據羅馬律法,是沒有人權的。他從主人那裡逃走,犯了該死的罪。當他與使徒同在羅馬監獄時,藉著使徒得救了。現今使徒打發他帶著這封書信,回到他主人那裡。
1:11 他從前對你1沒有益處,但如今對你我都2有益處。
【注1】 或,沒有用處。這是指歐尼西母從腓利門那裡逃走。
【注2】 或,有用處。這是因為歐尼西母已經悔改信主,並且願意回到腓利門那裡。
1:12 我現在打發他回你那裡去,他乃是我1心上的人。
【注1】 直譯,心腸。如在7、20,腓一8,二1(慈心),西三12者,表徵內在的情愛、慈心、憐恤。保羅內在的情愛和憐恤,隨同歐尼西母到腓利門那裡去。
1:13 我本有意將他留在身邊,使他在我為福音所受的捆鎖中,替你服事我。
1:14 但1未得知你的意見,我就不願作什麼,好叫你的善行不像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
【注1】 直譯,沒有。正如主沒有我們的同意,就不願作什麼。
1:15 1因為他暫時離開你,2或者是叫你可以永遠3完全得著他,
【注1】 「因為」引出12節打發他回去的原因。
【注2】 「或者,」不僅顯示謙卑,也顯示沒有成見。
【注3】 即整個據有。
1:16 1不再是奴僕,乃是2高過奴僕,是3親愛的弟兄,對我4固然是如此,對你,不拘5在肉身上,或在主裡,豈不都更是這樣。
【注1】 這封簡短書信專一的目的,是要給我們看見,基督身體所有的肢體,在神永遠的生命和神聖的愛裡都是平等的。在保羅那半野蠻的時代,基督的生命在信徒中間廢除了牢固的奴隸制度。在基督徒的交通裡,愛的情操既是這樣有力且得勝,就自然忽視墮落人類中間邪惡的社會等次,也無需任何制度上的解放。因著神聖的出生,以及憑著神聖生命而有的生活,所有在基督裡的信徒,在召會中都有平等的身份;召會乃是在基督裡的新人,沒有為奴和自主的區別。(西三10~11。)這是根據三個事實:(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已經廢掉不同生活方式的規條,為著創造一個新人;(弗二15;)(二)我們已經浸入基督,在祂裡面成為一,不再有任何差異;(加三27~28;)(三)在新人裡,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西三11。)這樣的生命,同著這樣在平等交通裡的愛,足能在召會中維持良好的秩序(提多),完成神對召會的經綸(提前),並對抗召會敗落的潮流(提後)。本書在新約的排列上,位於前三卷之後,乃是出於神主宰的權柄。
【注2】 或,超過奴僕。他甚至超過自由的人,他乃是親愛的弟兄。
【注3】 親愛的弟兄、姊妹、(2、)所愛的並我們的同工、(1、)與我們一同當兵的、(2、)我的同工、(24、)與我一同坐監的(23)以及同夥,(17,)這些都是親密的稱呼,指明使徒論到他與在新人裡眾肢體的關係時,裡面親密的情操。
【注4】 直譯,特別。
【注5】 即在肉身上是奴僕,在主裡是弟兄。在肉身上,是弟兄作了奴僕;在主裡,是奴僕作了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