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壹 對長老 五17~25
5:17 那善於帶領的長老,1尤其是那在2話語和教導上勞苦的,當被看為配受加倍的3敬奉。
【注1】 所有的長老都該能在地方召會中帶領,但有些長老(不是全部)在教導上特別有一分。
【注2】 這裡的話語,指對道理的一般講說;教導指對個別事情的特別指導。
【注3】 乃3節尊敬的名詞。根據下節,敬奉在此重在物質的供應。
5:18 因為經上說,「牛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又說,「作工的配得工價。」
5:19 對長老的控告,除非憑著兩三個見證人,你不要1接受。
【注1】 提摩太受使徒保羅的囑咐,接受對長老的控告。這指明使徒選立人作長老之後,仍有權柄對付他們。
5:20 犯罪的,當在1眾人面前2責備他,叫其餘的也懼怕。
【注1】 指全召會。因著長老公開的地位,犯罪的長老就當公開受責備。
【注2】 這也指明使徒對長老的權柄。
5:21 我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1天使面前,鄭重的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存2成見,行事也無3偏心。
【注1】 地方召會的長老是神的代表權柄。對付長老,在神面前是件嚴肅的事。因此,使徒在神和基督並天使面前,鄭重囑咐提摩太行這事,使蒙揀選的天使,就是有神權柄的良善天使,可以看見神的權柄在地上祂所救贖的人中間,得著建立並維持。
【注2】 指在聽審案件之前先作的判決、定罪。
【注3】 即傾向,偏愛,偏見。不存成見,含示不預先對控告者作有利的判斷;行事也無偏心,含示不偏護被控告者(長老)。
5:22 給人1按手不可2急促,不要在別人的3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純潔。
【注1】 見四14注5。根據前幾節,這裡的按手,主要的是指給長老按手。
【注2】 或,草率。
【注3】 原文,複數。
5:23 1因你胃口不清,屢次2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要稍微用點酒。
【注1】 按上下文看,本節含示人身體的健康情形,會影響他在屬靈上怎樣對待人。
【注2】 或,軟弱。
5:24 有些人的1罪是2顯明的,先去受審判;3也有些人的1罪是隨後跟了去的。
【注1】 原文,複數。這裡的罪指明本節是接續22節。這裡解釋說,有些人的罪是先被顯明的,有些是後被顯明的。因此,不可急促給人按手。
【注2】 這裡所說對罪的審判是個原則,可用於人的審判,也可用於神的審判。
【注3】 其他人的罪也要被顯明,隨後受審判。
5:25 照樣,1善行也有顯明的;就是那些不顯明的,也不能隱藏。
【注1】 使徒在這二節對提摩太的囑咐,含示不該急促的稱讚人,因這人的罪還沒有顯明;也不該急促的定罪人,因這人的善行還沒有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