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其撫育 二1~20
1 乳養之母與勸導之父的照顧 1~12
第 2 章
2:1 弟兄們,你們自己原曉得,我們1進到你們那裡,並不是徒然的。
【注1】使徒一再強調他們進到信徒那裡,(一5,9,)這表明在使徒將福音注入初信者裡面時,使徒的行事為人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們的行事為人不僅是他們所說的,更是他們所是的。
2:2 我們從前在1腓立比受苦害,又被凌辱,就如你們所知道的,然而還是2在我們的神裡面放膽,在極大的爭戰中,對你們講說了神的福音。
【注1】見腓一1注1。
【注2】這是使徒對神的經歷,他們在為福音的爭戰中享受神作他們的膽量。
2:3 我們的勸勉不是出於1錯謬,不是出於污穢,也不是用詭詐;
【注1】錯謬是指目標,污穢是指動機,詭詐是指手段。這三者都是屬於且由於那狡猾、迷惑人的魔鬼。
2:4 但神怎樣1驗中了我們,把福音托付我們,我們就照樣講,不是要討人喜歡,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
【注1】神的托付,是根據祂藉試驗我們而有的驗中。神首先試驗並驗中使徒,然後把福音托付他們。因此,他們的講說、他們福音的傳揚,不是出於自己,要討人喜歡,乃是出於神,要討神喜歡。祂一直察驗、察看並試驗他們的心。(詩二六2,一三九23~24。)
2:5 因為我們從來沒有用過諂媚的話,就如你們所知道的;也沒有藉1掩飾而貪婪,這是神可以作見證的。
【注1】或,假裝,遮掩。藉掩飾而貪婪,就是混亂或攙混神的話,(林後二17,四2,)也是為利假裝敬虔。(提前六5,多一11,彼後二3。)
2:6 我們作基督的使徒,雖然1有權利叫人尊重,卻沒有向你們,或向別人,2尋求從人來的榮耀;
【注1】叫人尊重,或,維護權柄。有權利叫人尊重,直譯,能成為重量。意即叫人受累。(參9,林前九4~12。)在基督徒的工作中維護權柄、尊嚴或權利,就破壞了工作。主耶穌在地上時放棄了祂的尊嚴,(約十三4~5,)使徒也寧可不用他的權利。(林前九12。)
【注2】尋求從人來的榮耀,對每一個基督的工人都是真試誘,許多已被這事吞滅、破壞。
2:7 只在你們中間為人溫和,如同1乳母2顧惜自己的孩子。
【注1】原文(有時)指母親,因此指乳養的母親。(參加四19。)
【注2】包括餵養;指明不僅餵養,更有親切的照顧。見弗五29注1。
2:8 我們這樣1切慕你們,不但樂意將神的福音分給你們,連2自己的3性命也願意分給你們,因你們是我們所愛的。
【注1】意熱切喜愛、熱切渴望,就像乳養的母親熱切關心她所餵養、顧惜的孩子。這就是使徒對初信的人所作的。見17注3。
【注2】過潔淨、正直的生活,如3~6、10節所描繪的;並且愛初信者,甚至將我們的性命分給他們,如7~9、11節所描述的;這些乃是我們傳福音時,將所傳達的救恩注入別人裡面的必要條件。
【注3】直譯,魂。
2:9 弟兄們,你們原記得我們的勞碌辛苦;我們是晝夜作工,把神的福音傳揚給你們,免得叫你們任何人受累。
2:10 你們和神可以作見證,我們向你們信的人,是何等1聖、義、無可指摘,
【注1】見路一75注1。聖是向著神,義是向著人,無可指摘是對一切─神、人和撒但。
2:11 正如你們所知道的,我們1怎樣2勸勉你們,撫慰你們,向你們作見證,待你們每一個人,好像3父親待自己的孩子一樣;
【注1】使徒有力的強調他們的所是或為人,(一5,)因為他們的所是開了一條路,將初信者帶進神完全的救恩。
【注2】或,懇求。
【注3】在顧惜信徒如同自己的孩子上,使徒看自己是乳養的母親;在勸勉信徒上,他看自己是父親。
2:12 要叫你們行事為人,配得過那1召你們進入祂自己的2國和3榮耀的神。
【注1】神的呼召是照著祂的揀選,也是隨著祂的揀選。(一4。)
【注2】信徒從前是拜偶像的人,(一9,)在撒但的國裡。(太十二26。)現今藉著在基督裡的救恩,他們蒙了呼召,並已信入神的國,這國乃是他們在神聖的管治下,帶著進入神榮耀的指望,敬拜並享受神的範圍。
【注3】神的榮耀與祂的國並行。見太六13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