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以基督為滿足的秘訣 四1~20
二 生活中優越的美德 5~9
4:8 末了的話,弟兄們,凡是1真實的,凡是2莊重的,凡是3公義的,凡是4純潔的,凡是5可愛的,凡是6有美名的;若有什麼7德行,若有什麼8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9思念。
【注1】 是道德上的,不是事情上的。
【注2】 意可敬的,值得尊敬的,高貴的,端莊的,含尊嚴意,能激發並引起人的敬意。
【注3】 在神和人面前是對的(不是指正直的)。
【注4】 即在意願和行動上是單純的,毫無攙雜。
【注5】 即令人愛的,合人意的,令人喜愛的。
【注6】 即有好名聲的,吸引人的,動人的,親切的。
【注7】 意優越,即道德的能力,表現在有活力的行動上。見彼後一3注6與5注4。
【注8】 即值得稱讚的事,是伴同著德行的。頭六項歸類為「凡是,」末二項歸類為「若有什麼,」指明末二項是前六項的總綱;前六項,每項都有一些德行或優越,都有值得稱讚的。
【注9】 思想,沉思,考慮。
4:9 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1領受的、所聽見的、所2看見的,這些事你們3都要去行,4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
【注1】 不只學習了,也領受了。
【注2】 不只聽見了,也看見了。
【注3】 信徒不但該思念8節所說的,也該實行在使徒身上所學習、領受、聽見並看見的。
【注4】 平安的神乃是8~9節所說一切事的源頭。藉著與祂交通,並有祂與我們同在,這一切德行就要產生在我們的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