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以基督為榜樣、為表明 二1~30
五 使徒對信徒的關切 19~30
2:19 我在主耶穌裡,盼望快打發提摩太到你們那裡去,叫我知道關於你們的事,也可1魂中快慰。
【注1】 或,得到興奮的慰藉,得到鼓勵,得到暢爽。
2:20 因我沒有人與我1同魂,真正關心你們的事,
【注1】 本書非常著重信徒的魂。我們必須同魂與人位化的福音信仰一齊努力;(一27;)我們必須魂裡聯結,思念同一件事;(2;)並且我們必須同魂,真正關心基督耶穌的事。(20~21。)在福音的工作上,在信徒的交通上,以及在主的權益上,我們的魂總是個難處。因此,我們的魂,特別是魂的主要部分─心思,必須被變化,(羅十二2,)使我們在基督的身體生活裡是一魂的,在魂裡聯結,並且同魂。
2:21 因為眾人都尋求自己的事,並不尋求基督耶穌的事。
2:22 但你們知道提摩太蒙稱許的明證,他為著福音與我一同事奉,像兒子待父親一樣。
2:23 所以我一旦看出我的事要怎樣了結,就盼望立刻打發他去;
2:24 但我在主裡深信,我自己也必快去。
2:25 然而,我認為必須打發以巴弗提到你們那裡去,他是我的弟兄、同工、並一同當兵的,也是你們的使徒,和供應我需用的供奉者。
2:26 他很想念你們眾人,並且極其難過,因你們聽見他病了,
2:27 他實在是病了,幾乎要死;然而神憐憫他,不但憐憫他,也憐憫我,免得我憂上加憂。
2:28 所以我越發急切打發他去,叫你們再見到他,就可以喜樂,我也可以少些憂愁。
2:29 因此你們要在主裡歡歡喜喜的接待他,並且要尊重這樣的人,
2:30 因他為基督的工作,冒著性命的危險,幾乎至死,要補足你們在供奉我的事上所有的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