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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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以弗所書 二11~18

第八十五篇 規條與召會生活

四類消極的事物
巴別、規條和分裂
分裂的主因
在基督裡的新造
基督是我們惟一的源頭
回到真正的一



第八十五篇 規條與召會生活

 讀經:以弗所書二章十一至十八節,加拉太書六章十五節。

 以弗所書啟示,神的經綸乃是把基督作到祂所揀選的人裡面,以產生召會。這卷書也揭露一些破壞召會生活的消極事物。照我們天然的觀念,我們也許認為以弗所書會強調罪和世界這樣消極的事物。雖然這卷書也對付這些,但這些不是以弗所書中所啟示,對召會生活造成破壞的主要因素。

 我們都很容易看出罪是有害的。即使不讀聖經,我們也知道罪是敗壞的因素。因此,我們讀到聖經中關於罪的事,我們立刻就懂,因為罪的觀念已經在我們天然的頭腦裡。然而,說規條比罪更加破壞召會生活,這與我們天然的觀念相反。說到規條的經節,沒有使我們留下多少印象,因為這些經節不符合我們天然觀念裡已經有的任何事物。

四類消極的事物

 按照以弗所書的啟示,破壞召會生活的基本因素是什麼?我們已經指出,雖然罪和世界的確是破壞的原因,但還不是這卷書裡的基本消極因素。在以弗所書中有四類破壞召會生活的消極事物,第一類是規條。保羅在二章十四至十五節說,基督『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就是仇恨,在祂的肉體裡,廢掉了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包含在規條中之誡命的律法,乃是仇恨的原因。有規條就有條例,這些條例就是誡命的律法。這引起仇恨。今天甚至在那些好的、屬靈的基督徒中間,也有由某些作法上的規條而引起的仇恨。比如,實行水浸和灑水的人,可能彼此有仇恨。與這些作法相關的,有規條及其誡命的律法。這些規條乃是第一類破壞召會生活基本的消極事物。

 第二類是道理。保羅在四章十四節說,『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為波浪漂來漂去,並為一切教訓之風所搖蕩。』這裡教訓一辭是指道理。雖然基督徒也許認為道理是積極的,但這節清楚指出,道理可能被用來把我們引離基督。任何的道理,甚至是合乎聖經的道理,凡使信徒偏離基督的,就是引他們離開神經綸的教訓之風。因此,道理能夠被用來破壞基督身體的生活。我們若想要有正當的召會生活,就必須看見道理對基督的身體所造成的損害。

 保羅在四章接著說到舊人,(22,)就是第三類破壞召會的消極事物。舊人是出於亞當,雖是神所造的,卻因罪墮落了。因為舊人對召會生活造成這麼多的損害,我們就必須脫去舊人,好正確的實行基督身體的生活。

 在五章二十七節,我們看見第四類消極的事物:斑點和皺紋。斑點與天然的生命有關,皺紋與老舊有關。斑點和皺紋,都能非常主觀的造成召會生活嚴重的損害。基督所要獻給自己的榮耀召會,是沒有斑點、皺紋、或任何這類的病,乃是聖別、沒有瑕疵的。

 你也許讀過以弗所書許多遍,卻沒有看見這四類事物能對召會生活造成莫大的損害。你也許讀這卷書,卻沒有注意到規條、道理、舊人、斑點和皺紋等類的事。我自己讀過以弗所書多年之後,才開始看見這四類事物對召會生活的嚴重性。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專一的來看規條。

巴別、規條和分裂

 歷世紀以來,基督徒中間分裂的主要來源乃是規條。我們可以追溯這些規條直到巴別的時代。神造人的目的,乃是要人類成為一。這就是為什麼祂只創造一個人,而沒有創造許多人。神渴望得著一個團體的人。然而,巴別的結果是,人類分裂成許多邦國,許多不同的民族。在這些邦國、民族之間,有許多的不同。不僅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有一般性的不同,各國的人民之間也有不同。比如,中國人和日本人不同,德國人和法國人也不同。這些不同造成了分裂,而分裂與規條有關。

 從巴別的時代起,人類就因著生活方式和敬拜方式的規條而分裂。這個分裂工作的源頭乃是仇敵撒但的詭計。撒但藉著規條,破壞了神為著成就祂定旨所創造之人類的一。就人來說,分裂的人類不可能恢復一。雖然有聯合國這樣的國際組織,但事實上各國一點也不聯合。相反的,他們因規條而分裂。

 規條的一個主要元素是語言。我們都知道,在巴別,人類的分裂與不同的語言有關。因此,規條的主要元素是語言。我們若能克服語言所造成的困難,我們在規條上的難處,就解決了一大半。

 五旬節那天,神自己在語言上作了一件意義非常重大的事。說不同語言的人得救了,並被帶進一里。在那天,語言所造成的分裂被克服,作為一個新人的召會出現了。召會是新人,意思是說,召會是新的人類、新的人種、新的種族。神為祂自己所創造的舊人性,已經因著規條而分裂。但在五旬節那天,召會卻以新人、新的人性出現了。

分裂的主因

 然而,歷世紀以來,規條偷著進來分裂基督徒。特別從改教以來,基督徒因著各種作法的規條而分裂。有些基督徒把水浸弄成規條。他們以這規條作他們的根據,形成了浸信會。另有的堅信監督或長老治會的人也作了同樣的事。他們以長老治會為規條作他們的根據,形成了長老會。這類的事情層出不窮。基督徒分裂的主要原因,乃是不同宗教作法的規條。

 任何作法都可能有一種規條。比如,我們也許有禱讀的規條。雖然我們發現禱讀很有幫助,但我們不該把它弄成規條,或者堅持別人也要這麼作。強要別人禱讀或反對禱讀,都是不對的。不管你藉著禱讀得到多少生命的供應,都不要把禱讀弄成規條。不僅如此,不要讓你所在的地方召會成了禱讀的召會。換句話說,不要堅持所有參加聚會的人都要禱讀。這樣堅持禱讀會導致分裂。

 基督徒的傾向就是,在他們個人所發現很有幫助的那些作法上,製造新的規條。因這緣故,就有諸如洗腳、說方言等作法上的規條。那些提倡說方言的人,也許有強制人說方言的規條;反對說方言的人,也許有禁止人說方言的規條。因著有類似這樣的規條,基督徒就分裂了。因此,我們接納所有的真信徒,而不在規條上分裂,乃是頂要緊的。

 基督徒團體有時採取非常奇特的作法。在台灣有一個基督徒團體,有搖椅子的奇特作法。在聚會中,他們通常跪下,握著椅腳,然後搖椅子。他們認為這是從天然心思得釋放,並被聖靈充滿的最好辦法。我們不能只因我們不同意這作法,就有立場來批評這樣作的人。許多在這個搖椅子團體裡的基督徒,以在台灣高山族中間廣傳福音而聞名。不僅如此,許多有學問的人被吸引到這個團體,並得到屬靈的幫助。我當然不反對這樣搖椅子,但我反對任何因這事所形成的規條。

 一面,我們也許看到宗派的錯誤。另一面,我們也許看見合一立場的真理─一地一會的真理;並且我們也許在正確的立場上,聚在一起成為召會。然而,我們也許看見召會立場的真理,並且確定且實際的為著這真理,但我們也許仍然有我們的規條。我們若不丟棄這些規條,我們在一的事上至終就會有難處。

 我們必須操練自己,沒有任何規條。然而我們承認,要我們丟棄規條並不容易。有些信徒有關於樂器的規條。我知道有一個弟兄會就是因著是否使用鋼琴而分裂;至終,成了兩個團體,一個喜歡鋼琴,另一個反對鋼琴。這兩個團體都是因著規條而形成的。

 在早期洛杉磯的召會生活裡,有些聖徒對在聚會中打鈴鼓的事有難處。有的人有喜好鈴鼓的規條,另有的人有反對鈴鼓的規條。我發現我必須與這兩種規條爭戰,好保守正當的一。我對一個厲害反對用鈴鼓的弟兄說,『請告訴我,在神眼中,打鈴鼓和彈鋼琴有什麼不同?』這位弟兄承認,在神眼中這兩樣沒有不同。但他很快的指出,就他而言是有不同的。當我說這不同是由於他的背景時,他同意,但他仍然堅持反對使用鈴鼓。至終,這個關於鈴鼓的規條使許多聖徒退出了召會生活。這只是證明規條能破壞召會生活的許多例子之一。

 為著召會生活的緣故,我們不該有任何關於聚會方式的規條。你只要與所在地的召會是一,不要管他們聚會的方式。要與召會是一,只因為她是召會。不要反對任何特別的作法,也不要強制任何的作法。強制或反對都會帶進規條。

在基督裡的新造

 使徒保羅非常清楚規條,他也知道爭辯某些作法的對錯,是徒然無益的。在他那個時代,關於割禮有厲害的爭辯。無疑的,許多人說保羅不合乎聖經,因為他停止了這個作法。在加拉太六章十五節,保羅對於這爭論說出一句意義非常重大的話:『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乃是作新造。』保羅曉得受割禮不受割禮,都與神的經綸無關。就神的經綸而論,惟一算得了數的,乃是在基督裡的新造。成為新造,就是有基督作到我們裡面。

 我們把這個原則應用到今天的光景裡,就看見要緊的不是我們有否搖椅子、說方言或禱讀。問題完全在於基督有否作到我們裡面,並安家在我們心裡。就如在保羅的時代一樣,惟一算得了數的,乃是在基督耶穌裡的新造。

 我們要曉得這事實:神用許多不同的方式把人帶到祂那裡。有些人也許批評說方言的作法,但許多信徒曾經因此得過幫助。照樣,有些在台灣的聖徒得過搖椅子的幫助。我們是誰,能因此定罪他們,或堅持要他們停止這樣的作法?若是有些人喜歡說方言,我們不該阻止他們;對禱讀或其它各種作法,也是一樣,只要不是罪惡的事。召會必須是包羅的,接納所有在基督裡的真信徒。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保守一。

基督是我們惟一的源頭

 看見一地一會是好的,但還不夠。我們若沒有對付我們的規條,至終就會因我們的意見或作法而分裂。基督應該是我們惟一的源頭。我們不該讓我們背景或文化裡的任何東西成為我們的源頭。不然,我們會按著我們各自的背景與文化,帶進不同的規條。召會生活的源頭應該是基督,不是我們的規條。

 我們若是不愛主,分裂不會造成這樣嚴重的難處,因為我們可能都受迷惑去追求世界了。但因著我們愛主,我們也愛聖經,並在意聖經的真理,結果就引起道理上的爭論;這樣的爭論進一步導致分裂。若是這樣,我們就會重蹈分裂之基督教的歷史。

回到真正的一

 在主的恢復裡,我們必須從各種分裂中,被帶回到真正的一里。然而,我們若只看見一的立場,而沒有看見規條這件事,我們的一就不穩固,反而有再成為宗派或分裂的危險。我們在召會中也許想要將某種特別的作法強加在人身上,這樣作就是規條。召會的聚會必須是一般的,不該在某些作法上特殊。如果有人喜歡說方言,他該有自由這樣作。然而,他不該把說方言弄成聚會的中心。我們的一不在於作法,乃在於基督作一切。堅持某種的作法,就破壞我們的一。我們該給聖徒們自由,不堅持任何特別的作法。這樣,一就會得著保守。

 在一個地方上,只要聖徒們是為著主,並站在召會正當的立場上,我們就應當與他們是一。我們不該將任何作法強加在他們身上,乃該把基督的豐富供應給他們。我們所需要的,乃是得以加強到我們裡面的人裡,並被基督的豐富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然後我們就會把基督供應給人,而不是想要調整別人或是改正別人。凡出於基督的,聖靈總是會尊重。我們若把基督供應給別人,聖靈會尊重這事,人就會得到幫助。這樣,我們就是以正當的方式實行召會生活,脫離規條所引起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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