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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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加拉太書 五25,六15

第四十六篇 照基本的準則而行

基本原則
活新造
持定我們自己的準則和原則
以新造作我們的基本原則
憑那靈作為基本準則而行



第四十六篇 照基本的準則而行

 讀經:加拉太書五章二十五節,六章八節,十二至十六節,十八節,腓立比書三章十四至十六節。

 保羅在加拉太五章兩次說到憑著靈而行。他在十六節說,『你們當憑著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他在二十五節接著說,『我們若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四十多年來,我一直在尋找對這兩節經文的正確領會。十六節本身似乎相當容易領會。許多聖經教師指出,這裡的『行』字,意思是生活、行動、活動並為人。因此,憑著靈而行,就是憑著靈生活為人。既然『行』字有這意義,為什麼保羅在二十五節說到憑著靈活著,並憑著靈而行呢?多年來,我受到這節聖經困擾。

基本原則

 我們要領悟保羅在五章十六節與二十五節用兩個不同的希臘字說到行,這是很重要的。保羅在十六節用peripateo,帕利帕提歐一辭,指一般的行。這辭的意思是生活、行事、為人。這個行的意思等於二十五節的『活著』。憑著靈而行就是憑著靈活著。保羅在二十五節用另一個不同的希臘字stoicheo,史托依奇歐,說到行。我們很難找到與這希臘字相當的英文。stoicheo是名詞『蒙學』的動詞形式。希臘文『蒙學』的名詞,用於四章三節(『世上的蒙學』),和四章九節(『軟弱乏用的蒙學』)。這辭也見於歌羅西二章八節,保羅在那裡又說到『世上的蒙學』。這些蒙學是基本準則或基本原則。因此stoicheo乃是說到基本原則、基本準則之希臘字的動詞形式。至少有一個版本採用『實行基本的原則』這翻譯。這版本說,『我們既憑著靈活著,也就當實行基本的原則。』

 同樣的希臘文動詞也用於行傳二十一章二十四節。雅各告訴保羅,猶太人中信主的有多少萬,並且都為『律法熱心』,以後就勸保羅帶另外四個人上殿裡去,與他們一同行潔淨的禮。(20~24。)雅各接著告訴保羅,他若如此行,眾人就可知道,『先前所聽說你的事都是虛的,反而你自己卻是按規律而行,遵行律法。』『按規律而行』的原文,在加拉太五章二十五節翻作『行』。按規律而行,就是照著某些基本準則,或基本原則而行。

活新造

 保羅在六章十六節也用動詞stoicheo:『凡照這準則而行的,願平安憐憫臨到他們,就是臨到神的以色列。』將這裡的原文翻作『照這基本原則而行』是正確的。這裡保羅加上『照這準則』這辭。照上下文,『這準則』就是前節所題作為新造的準則。『照這準則而行』,就是活新造。

 保羅在六章十五節說:『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乃是作新造。』這裡我們看見,我們不是要過受割禮的生活,也不是要過不受割禮的生活;不是要過宗教的生活,也不是要過非宗教的生活。我們乃是要活新造。這裡的新造就是所有神兒子的總和。神的眾子就是新造。

 新造與舊造之間有基本的不同。神的生命與性情沒有作到舊造裡,但新造的確具有神聖的生命與神聖的性情。亞當沒有神的生命,或神的性情。我們惟有藉著相信主耶穌,並由那靈重生,才能接受神聖的生命與性情。我們相信基督的時候,神的生命與性情就分賜給我們,並使我們成為新造。

 照保羅在加拉太書裡的觀念,人即使受割禮,仍在舊造裡。割去肉體的作法,不能使任何人得著神的生命。受割禮的人與不受割禮的人,都仍是舊造的一部分。神經綸裡的心意不是要我們過受割禮的生活,或不受割禮的生活。神在祂經綸裡的目標是要我們活新造。

 我們若要活新造,凡我們所行的都必須與三一神是一,並且神的元素必須作到我們裡面。例如,我愛某位弟兄,可能是照著我天然的生命,而不是照著我藉重生所接受神聖的元素。因為這位弟兄似乎很慇勤、順從、服從,我也許很喜歡他。這種愛完全是舊造的事。這就是一個在舊造裡的人,愛另一個在舊造裡的人。我若要照著新造愛這位弟兄,就必須定罪自己,和我對他天然的愛,甚至自私的愛。然後我需要憑著我重生的人,以神聖的元素來愛這位弟兄。這樣,我就不是因為他對我服從或對我好而愛他。即使他得罪我,我還是愛他,因為我不是憑著天然的生命而活,乃是憑著我裡面神聖的元素而活。然後我的愛就是出於新造,滿了神聖的元素。第一種愛,天然的愛,在舊造裡的愛,乃是墮落造物愛的彰顯。但第二種愛,在新造裡的愛,乃是神兒子愛的彰顯。

 今天要緊的不是我們熱心宗教或不熱心宗教,要緊的乃是我們是否活新造。活新造乃是以神的元素生活、行動、為人、並作一切大小的事。在我們一切所行的事上,我們不應當憑自己,而應當照著我們充滿神聖元素之重生的人而行動。

 甚至我們和別人談話,也應當憑著裡面神聖的元素。我們說話的時候,若感覺離了這元素,就不應當再說了。我們在日常的談話中,不應當憑自己說話,卻應當以神聖的元素說話。這樣,我們的談話就會是新造的一部分。

 在我們與別人的關係上,我們不應當是合乎宗教或不合乎宗教的,我們應當活新造。假定我非常粗魯的對待一位弟兄,這是不合宗教的。但假定我是在召會生活中多年的年長弟兄,我的粗魯和強硬都受了對付,現在我對別人文雅、溫和又恩慈。然而,我這樣待人,並不需要禱告,或與主是一。我有宗教式的溫柔、恩慈,卻沒有主。若有人對我不好或得罪我,我也許約束自己,勉強自己微笑。這合乎宗教,是在受割禮的原則裡,而不是在未受割禮的原則裡。

 甚至我教導聖經時,也可能是在舊造裡。若有人第一次不領會我的教訓,我可能很有耐心的把事情再解釋一遍。我的恩慈、忍耐、與溫柔也許是可讚賞的,但這些與新造無關。我對別人教導神的話時,需要運用我的靈,憑著我重生的人,以神聖的元素,而不是憑著天然的生命,來作一切的事。這樣,我活的既不是割禮,也不是不受割禮;既不是宗教的,也不是非宗教的。我乃是活新造。這樣的生活,就是『照這準則』,照新造的基本原則而行。

 我們若『照這準則』而行,就不是過宗教的生活,也不是過非宗教的生活,乃是作神的眾子活新造。這準則應當是我們的規則,我們的基本原則。這就是照著基本的準則而行。

持定我們自己的準則和原則

 不論我們是那一國人,我們都不知不覺或下意識裡持定某些原則。我們都有我們自己的基本原則或基本準則。比方說,我們可能遵守一種『永遠和善,絕對不發脾氣』的原則。假定一位未婚的姊妹,住在姊妹之家,有這樣的原則規律她的日常生活。她若發脾氣,就會滿了懊悔。她甚至可能因為破壞她的一個基本原則而懊悔哭泣。

 一位姊妹要結婚的時候,可能對自己起誓,絕不向丈夫發脾氣。她也許從來沒有告訴人她這樣起誓過,可是神知道。不但如此,這個誓可能成為管制這位姊妹婚姻生活的基本原則。從她結婚第一天起,她就照著這基本原則而行。然而,將這樣的原則當作我們的基本原則,乃是錯誤的。我們惟一應當持定的基本原則,乃是照著新造而行。我們不該擔心我們的脾氣,只該作神的兒子活新造。我們不該實行和善或服從,而該實行神聖的兒子名分,就是新造。

以新造作我們的基本原則

 新造必須是我們的基本原則、我們的基本準則。神的兒子帶著神聖的生命與神聖的性情,住在我們裡面,作我們的享受。結果,我們現今有神聖的元素,就是經過過程的神自己在我們裡面。以這元素作我們的基本原則,並且照此而行,有何等不同!

 我年輕的時候,有一次聽到一位傳教士說,聖經的教訓和孔子的教訓相同。他接著告訴我們,孔子教導我們要孝敬父母,聖經也這樣教導人。然後他又鼓勵我們接受基督教,因為基督教的教訓與孔子的教訓相同。我聽到這話,就對自己說,『若是這樣,我們已經有孔子的教訓,為什麼還要接受基督教呢?』說聖經的教訓與孔子的教訓相同,這是多麼瞎眼!

憑那靈作為基本準則而行

 聖經沒有教導我們尋求聖靈的幫助,循規蹈矩作神的造物。照著聖經的啟示,神的心意是要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子。神創造人類時,作了必要的準備,要達到這目標。祂照著自己的形像,按著自己的樣式造人,祂設計並創造人作器皿盛裝祂。因為我們墮落了,神就差遣祂的兒子來救贖我們。我們相信基督的時候,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裡面,重生我們,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如今那靈,三一神的終極完成,住在我們靈裡,作工、運行、活動、並膏抹我們,使我們完滿的成為神的兒子。我們是神的兒子,需要憑著這靈而行,以這靈作我們的基本準則、基本原則。這樣憑著靈而行,就是照著基本準則而行。

 我們不應當以道德標準或宗教要求作為我們的原則。我們的基本原則應當是新造,就是神聖的兒子名分,連同神的生命與性情。一天過一天,我們需要以兒子的名分,就是新造,作為我們的基本原則,並且照著這個原則而行。我們若這樣作,就要在神兒子的名分裡長大成熟。這樣,我們有一天就要在榮耀裡,神要從我們裡面照耀出來。這樣,我們將是三一神的浩大的、宇宙的、團體的彰顯。那就是神聖兒子名分的完成。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應當實行照著這兒子名分作我們的基本原則,我們的基本準則而活。讚美主,我們這樣行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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