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使徒福音的啟示 一6~四31
一 神的兒子與人的宗教相對 一6~二10
1:15 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藉著祂的恩典呼召我的神,
1:16 既然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裡面,叫我把祂當作福音傳在外邦人中,我就即刻沒有與血肉之人商量,
二 基督頂替律法 二11~21
2:19 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
三 靠信基督的那靈與靠行律法的肉體相對 三1~四31
1 那靈是因信基督所得應許之福 三1~14
3:2 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
3:5 這樣,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
3 兒子名分的靈頂替律法的監護 四1~7
4: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好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4:6 而且因你們是兒子,神就差出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三 神兒女的行事為人 五1~六17
四 憑著靈,不憑著肉體而行 五16~26
5:22 但那靈的果子,就是愛、喜樂、和平、恆忍、恩慈、良善、信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