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新約的職事 二12~三11
三 榮光與卓越 三7~11
3:8 何況那靈的職事,豈不更帶著榮光?
3:9 若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就越發充盈著榮光了。
三 新約的執事 三12~七16
一 為主以祂作賜生命並變化人的靈所組成 三12~18
3:18 1但2我們眾人既然以3沒有帕子遮蔽的臉,好像4鏡子5觀看並返照6主的榮光,就7漸漸變化成為與祂8同樣的形像,9從榮耀到榮耀,乃是10從11主靈變化成的。
【注1】 「但」指明我們信徒與以色列人不同。他們有帕子遮蔽,但我們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好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就漸漸變化成為與主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
【注2】 指使徒,他們作所有信徒的榜樣和代表,乃是基督的執事。8~9節所說的榮光與新約的職事有關,這裡的榮光與使徒,新約的眾執事有關。這表明新約的職事,不只是新約眾執事的行動,更是他們的所是。他們與他們的職事是一,因為那看不見的榮光,同樣浸透並充滿他們的工作和他們自己,以致二者並無不同。
【注3】 與有帕子遮蔽的心思,有帕子遮蔽的心相對。(14~15。)意即我們的心既轉向主,帕子就除去了,並且主是那靈,已經釋放我們脫離律法的轄制、遮蔽,因此我們與主之間就不再有隔絕了。
【注4】 我們就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既是這樣,我們的臉就當完全沒有帕子遮蔽,叫我們看得清楚,返照得正確。
【注5】 觀看是我們自己看主,返照是叫別人經過我們看主。
【注6】 指復活並升天之主的榮光;祂是神又是人,經過成為肉體、地上為人生活和釘十字架,進入復活,成就完全的救贖,並成為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裡面,使祂和祂所完成、所得著以及所達到的一切,都成為我們的實際,使我們與祂是一,並且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
【注7】 我們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祂就用祂的所是及所作的元素,灌注我們。因此,我們就藉著祂生命的大能,憑祂生命的素質,漸漸新陳代謝的變化,而有祂生命的形狀;並且主要的藉著我們心思的更新,(羅十二2,)漸漸變化形像,成為祂的形像。漸漸變化,指明我們是在變化的過程中。
【注8】 指復活並得榮之基督的形像。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意即我們漸漸被模成復活並得榮的基督,使我們與祂一樣。(羅八29。)
【注9】 意即從一種程度的榮耀,到另一種程度的榮耀。這指明在復活裡,在生命裡往前的過程。
【注10】 「從」指明變化是從那靈發出的,不是由那靈引起的。
【注11】 主靈可視為復合的名稱,就如父神、主基督等。這辭再次有力的證明並證實,主基督就是那靈,那靈就是主基督。本章啟示這靈是書寫的靈,(3,)叫人活的靈,(6,)盡職的靈,(8,)使人自由的靈,(17,)以及變化的靈。(18。)這樣一位包羅萬有的靈,對於基督的眾執事,以及他們為著神新約經綸的職事,是極其重要的。
使徒說過新約的職事以後,繼續說到新約的眾執事。從12~18節,他首先描述新約的眾執事乃是心轉向主的人,他們的臉沒有帕子遮蔽,他們享受是靈的主,使他們脫離律法的轄制,並且他們觀看並返照主,漸漸變化成為主的形像。藉著這變化的過程,他們就給那靈用基督身位和工作的元素,構成基督的眾執事。因此,他們的所是乃是出於基督,並用基督所構成;他們的職事乃是將基督供應人,用包羅萬有的基督這內住、賜生命的靈,灌注他們。所有的信徒都該傚法他們,成為同樣的人,並且完成同樣的職事。
六 為著主的新造,受了和好職事的托付 五16~21
5:21 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