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論到1祂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按2肉體說,是3從4大衛後裔5生的,
【注1】 神的福音乃是論到神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位奇妙的人物,有屬神(4)和屬人(3)兩種性情,就是神性和人性。
【注2】 在聖經裡,肉體不是正面的辭。然而,聖經宣告說,話成了肉體。(約一14。)神的福音乃是論到成了肉體的神;按肉體說,祂成了人的後裔。(見八3注3。)
【注3】 直譯,出於。在本節與下節各用一次,指基督的兩個源頭:一是大衛的後裔,一是死人的復活。
【注4】 大衛後裔,含示基督的人性。藉著基督所經過成為肉體的第一步過程,神被帶進人性裡。
【注5】 直譯,成的。
1:4 按1聖別的2靈說,是3從死人的復活,4以5大能6標出為神的7兒子;
【注1】 見2注3。
【注2】 這裡聖別的靈,與3節的肉體相對。3節的肉體怎樣是說到基督在這肉體裡的人性,照樣,本節的靈不是指神聖靈的人位,乃是指基督神聖的素質。基督這神聖的素質,就是那是靈的神自己,(約四24,)就是基督的神性,是聖別的,滿了聖別的性情和品質。
【注3】 見3注3。此處之「從,」在意義上應聯於下文之「出。」基督是「從」死人的復活,標「出」為神的兒子。
【注4】 以大能,直譯,在大能中。
【注5】 基督復活大能的實際,乃是那靈。(見弗一19~22注,腓三10注2。)
【注6】 基督這神聖者,在成為肉體以前,已經是神的兒子。(約一18,羅八3。)祂藉著成為肉體,穿上與神性毫無關係的素質,就是人的肉體。祂這一部分,需要經過死而復活,得以聖別,並被拔高。藉著復活,祂的人性被聖別、拔高且變化了。因此,祂藉著復活,帶著祂的人性,被標出為神的兒子。(徒十三33,來一5。)祂的復活,就是祂的標出。如今祂這神的兒子,具有神性,也具有人性。祂怎樣藉著成為肉體,將神帶到人裡面,也照樣藉著從死人中復活,將人帶到神裡面,就是將祂的人性帶進神聖的兒子名分裡。這樣,神的獨生子,就成了神的長子,兼有神性和人性。神要以祂這兼有神人二性的長子基督,為生產者,為原型與模型,產生祂的眾子,(八29~30,)就是我們這些信而接受祂兒子的人。我們也要在祂復活的榮耀裡被標出,顯示為神的眾子,(八19,21,)像祂一樣,和祂一同彰顯神。
【注7】 本書說出,神完整的救恩是要將罪人,(三23,)甚至祂的仇敵,(五10,)作成祂的兒子。(八14。)祂藉著復活,將成為肉體作大衛後裔的基督,標出為祂的兒子,使祂這神性與人性,人性與神性相調的兒子,成為祂將罪人作成祂許多兒子的根據和表樣。祂乃是在祂兒子這復活裡,也就是在祂這復活的兒子裡,產生了許多的兒子,(彼前一3,)作祂從死人中復活之長子的許多弟兄,(八29,)作祂這長子的肢體,構成祂這長子的身體,(十二5,)作祂的豐滿,(弗一 23,)成為祂團體的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