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引言─神的福音 一1~17
二 論到基督 3~4
1:4 按聖別的靈說,是從死人的復活,以大能標出為神的兒子;
五 神救恩的大能 16~17
1:17 因為神的義在這福音上,本於信顯示與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三 稱義 三21~五11
三 結果 五1~11
5: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
肆 聖別 五12~八13
一 在基督裡的恩賜,遠超過在亞當裡的承受─兩個人,兩種行為,兩樣結果,帶著四件作王的事物 五12~21
5: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藉著這一人作了王,那些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恩賜的,就更要藉著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了。
5:21 使罪怎樣在死中作王,恩典也照樣藉著義作王,叫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遠的生命。
二 與基督的聯合 六1~23
1 聯合 1~5
6:4 所以我們藉著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好叫我們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
6:5 我們若在祂死的樣式裡與祂聯合生長,也必要在祂復活的樣式裡與祂聯合生長;
2 知道 6~10
6:9 知道基督既從死人中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主管轄祂了。
4 獻 12~23
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遠的生命。
四 在靈裡內住基督的釋放 八1~13
1 生命之靈的律 1~6
8:6 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
2 內住的基督 7~13
8:10 但基督若在你們裡面,身體固然因罪是死的,靈卻因義是生命。
8:13 因為你們若照肉體活著,必要死;但你們若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必要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