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及註解:路加福音 十五1~32 三 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 四14~十九27 二 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 九51~十九27 24 揭示三一神對罪人拯救的愛 十五1~32 a 藉著牧人尋羊的比喻 1~7 第 十五 章 15:1 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祂。 15:2 法利賽人和經學家紛紛的唧咕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15:3 耶穌就對他們講了這個比喻說, 15:4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其中的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直到找著嗎? 15:5 找著了,就歡歡喜喜的扛在自己肩上,回到家裡, 15:6 召齊朋友、鄰舍,對他們說,和我一同歡喜吧,因為我失去的那隻羊已經找著了。 15:7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b 藉著婦人找錢的比喻 8~10 15:8 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個銀幣,若失落一個,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的找,直到找著嗎? 15:9 找著了,就召齊朋友、鄰舍,說,和我一同歡喜吧,因為我失落的那個銀幣已經找著了。 15:10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c 藉著父親接子的比喻 11~32 15: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5:12 小的對父親說,父親,請把歸我的那一分家產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5: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收拾一切,起身往遠方去了,在那裡生活放蕩,揮霍家產。 15:14 既耗盡了一切,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乏起來。 15: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居民,那人打發他到自己的田里去放豬。 15: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5: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 15: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犯罪得罪了天,並得罪了你。 15:19 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15: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熱切的與他親嘴。 15:21 兒子說,父親,我犯罪得罪了天,並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 15:22 父親卻吩咐奴僕說,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15: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讓我們吃喝快樂。 15: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15: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里。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15:26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查問是什麼事。 15:27 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15:28 大兒子就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15:29 他對父親說,看哪,我像奴僕服事你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15:30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15:31 父親對他說,孩子,你始終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15:32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第三十五篇 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十三) 父家 牧人怎樣來尋找我們 那靈光照我們的工作 父接納回家的浪子 袍子、戒指、鞋與肥牛犢 在宗教裡之人的圖畫 客店與家 禧年的享受
第三十五篇 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十三)
讀經:路加福音十五章一至三十二節。
我們已經看見,自義的法利賽人和經學家定罪救主同罪人吃飯,(路十五1~2,)主回答他們時,說了三個比喻,揭示神聖的三一如何藉著子、憑著靈作工,將罪人帶回歸父。在十五章四至七節,子作牧人進到曠野尋找迷失的羊。在十五章八至十節,那靈如同婦人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尋找失落的一個銀幣。八節的屋子指我們這人。那靈進到我們這些屋子裡面光照我們。末了,在十五章十一至三十二節,父接納回家的浪子。
父家
在父親接子的比喻裡,當父親看見兒子走近時,他必定是在住所的門外。(路十五20。)甚至相離還遠,父親就看見兒子;若是父親在屋子裡,就不可能這樣。因此,父親必定在家門外期待著兒子。至終,父親同兒子回到父家。
路加十五章二十五節說到父家。這裡的父家表徵什麼?基督徒可能將父家解釋為天上大廈的表徵。按這個解釋,罪人悔改歸向神,有一天神要接他到天上的大廈裡。這種對父家的領會不合邏輯。說我們已經歸向父,父已經接納我們,而我們還不在父家裡,這是不合邏輯的。那麼我們在那裡?路加在這個比喻裡指明,浪子回來後立刻被接納到家裡,並且家裡有預備食物和吃喝的地方。
這個比喻裡的父家必定不是指著天說的。父家若表徵天,我們這些已經得救,已經蒙父接納的人,既然還不在天上,那麼我們在那裡?事實上,這裡的父家應當表徵召會。十章的召會由客店所表徵。現在十五章的召會乃是父家。這種領會是合邏輯且合聖經的。
在父親接子的比喻裡,浪子回來與父親接納他到家裡,其間並沒有時間上的間隔。兒子回來,父親立刻接納他到家裡。因此,在這三個比喻裡,子來到曠野,那靈進入我們裡面,父接納我們到祂家裡。
牧人怎樣來尋找我們
子作牧人到曠野來尋找迷失的羊;這曠野是什麼?曠野表徵世界。在神眼中,世界就是曠野,容易走迷的荒野之地。子來到曠野尋找我們這些迷失的羊。
現在我們需要問,子這牧人怎樣來尋找我們。子與帶著燈的婦人所表徵的那靈不同,祂不是藉著光照我們來尋找我們。祂把我們尋找出來的路,乃是為我們死。在約翰十章十一節,主耶穌說,祂是為羊捨命的好牧人:『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牧人的工作,乃是為我們死。祂若沒有為我們死,就沒有路將我們尋找出來。祂尋找我們的路,乃是為我們死。
那靈光照我們的工作
正如婦人找錢的比喻所指明的,那靈的工作是在我們裡面光照我們。那靈就是這位找錢的婦人,細細的、一點一點的光照我們裡面的人。那靈光照我們的心思,然後光照我們的情感和意志,接著光照我們的良心和我們整個的心。那靈就是這樣找著了我們。
那靈光照我們,藉此找著了我們,結果我們就醒悟過來,知道留在我們所在的地方是何等愚昧。我們不是自己醒過來的;相反的,我們是因尋找之靈的光照而醒悟過來的。那靈這樣的尋找、光照、找著,不是在曠野裡,也不是在十字架上,乃是在我們的心裡。結果帶來悔改,就是我們心思的轉變,使我們生活的方向產生轉變。
那靈在屋子─我們這人─裡找著我們,這事實啟示我們迷失在自己裡面。我們迷失在自己的心思、意志和情感裡。我們不僅迷失在曠野裡,我們更迷失在自己裡面。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把我們從世界的曠野帶回來,但我們還是迷失在自己裡面。因此,那靈在我們自己裡面找著我們。我們能從親身的經歷見證這事。當那靈光照我們的心思、情感、意志、良心和心時,我們就開始悔改。
由那靈光照而產生的這種悔改,完全是裡面的事。沒有人,也沒有天使能在我們裡面作這樣主觀的工作。只有滲透的靈能作成這事,因為那靈能滲透我們這人的深處,光照我們,並暴露我們。然後我們領悟我們是何等愚昧,我們就悔改,決定歸向父。正如我們所指出的,父在家門外等著我們。我們要遇見父,就必須來到祂的家。
父接納回家的浪子
我們若仔細讀父親接子的比喻,就會看見浪子還在揮霍父親的豐富時,父親卻在等候他回來。當小兒子醒悟過來,就決定回到父親那裡去。他預備要對父親說,『父親,我犯罪得罪了天,並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路十五18~19。)你若是這個比喻中的浪子,你會對父親說什麼?也許你會自言自語:『我要回到父家去。但是我到那裡要說什麼,要作什麼?我該叩門嗎?我該大聲喊父親,我回家了?我感到慚愧、愚昧,因為我把父親給我的一切都揮霍了。已往的生活方式真是不堪回首。我知道我的父親一定不會在外面等我,他也許在家裡消遣、享受生活。他事事亨通,我一切都不如意。哦,我回家要作什麼?』
令浪子大為驚訝的是:『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熱切的與他親嘴。』(路十五20。)浪子也許自言自語:『這真像作夢!我沒有大喊,也沒有叩門,但是我父親跑到我這裡來。現在他擁抱我,與我親嘴!』
袍子、戒指、鞋與肥牛犢
回家的浪子立刻對他父親說,『父親,我犯罪得罪了天,並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路十五21。)但是他還在說的時候,父親就打斷他的話,對奴僕說,『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讓我們吃喝快樂。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路十五22~24。)
父親吩咐奴僕,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兒子穿。他們『快』作這事,與父親跑去接納兒子相配。定冠詞『那』指明,兒子回來以前,父親已經為他預備一件特別的袍子,奴僕知道這袍子是上好的袍子。因此,父親吩咐奴僕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兒子穿。
當兒子回來時,他是個衣衫檻褸的可憐乞丐。但他穿了上好的袍子以後,就被特別為他預備的華服所遮蓋。他穿上這袍子,就有資格與他父親相配。
兒子所穿上好的袍子,是基督作我們的義的完滿預表,在祂裡面,我們在神面前得稱義。因此,把上好的袍子給回家的浪子穿,表徵在基督裡的稱義。我們有基督作上好的袍子,就被神稱義。
父親也吩咐奴僕把戒指戴在他兒子的手上。我相信這是金戒指。這戒指表徵蓋印的靈,賜給歸回的罪人。(弗一13。 )這戒指是一個表記,表徵悔改的罪人接受了神聖的成分,就是神自己的靈。表徵蓋印之靈的戒指,指明回家的浪子屬於父親,也指明凡父親所有的產業,都屬於回家的兒子。
在十五章二十二節,我們看見鞋也穿在回家兒子的腳上。鞋將人的腳從地的污穢裡分別出來,並加強他行走的力量。鞋穿在兒子腳上,表徵神的救恩把我們從世界裡分別出來歸給神,使我們走祂的路。
回家的人有袍子、戒指與鞋,就完全穿戴、裝飾好了。這就是說,他完全得稱義,且有資格,能被接納到父家裡。然後父親吩咐奴僕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給他們享受。到此為止,我們看見基督作義,在外面稱義悔改的罪人;那靈作印記、並神救恩的能力,將悔改的罪人從世界裡分別出來。現在我們看見基督也是肥牛犢,以神聖的生命充滿我們,給我們享受。父親、回家的兒子、以及其它所有的人,都能享受這肥牛犢。所以『他們就快樂起來。』
我們在這個比喻中看見,神的救恩有外面的和裡面的兩面。外面的一面是基督作我們的義,以稱義我們;裡面的一面是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以滿足我們。浪子回到父親那裡以後,就享受神救恩所供應的一切豐富。他享受基督作他外面的義;他享受那靈作印記,指明他屬於父,父和祂一切的財富都屬於他;他享受神救恩的能力,將他從世界裡分別出來;他也享受內裡的基督,這位基督是他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因此,他能成為非常喜樂的人。他能與父親一同吃喝快樂。這幅圖畫真是令人愉快!
在宗教裡之人的圖畫
十五章二十五至三十二節有一幅悲哀的圖畫,描繪那些在宗教裡的人。這比喻中的大兒子是描繪法利賽人和經學家。在十五章三節我們看見,主在稅吏和罪人面前,對法利賽人和經學家講這些比喻。熱心宗教的人必定不高興,但稅吏和典型的罪人必定充滿歡樂。他們可能會說,『讚美主!現在我很喜樂!我外面得稱義,裡面得滿足。』但是法利賽人和經學家抱怨這些比喻中所描述的光景不公平。我們感謝主,因著祂的憐憫,我們不是法利賽人。我們是悔改的罪人,學會怎樣在主裡,藉著神豐富的救恩而歡喜快樂。
在四卷福音書中。只有路加十五章有這幅圖畫,論到神的救恩藉著神聖的三一作出來。按這幅圖畫,首先,子在十字架上成功救贖;其次,那靈進到我們裡面,光照我們,並找著我們;至終,父等候我們,預備好接納我們,稱義我們,印我們,加我們能力,並滿足我們,使我們在基督裡,藉著那靈喜樂的享受祂。這是一幅完全救恩的圖畫。
主耶穌在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路上,有合式的環境和絕佳的機會,陳明神救恩的圖畫,使悔改的罪人知道自己何等有福,並使熱心宗教的人看見自己何等愚昧。我們在十五章看見,罪人蒙祝福,而有異議的熱心宗教之人仍是愚昧的。
客店與家
讚美主,我們已經接受基督作我們的義、那靈作印記、救恩作分別並加強的能力、基督作我們內裡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現今我們不再在曠野裡,不再在己的『屋子』裡,現今我們乃是在父家,召會裡。
路加福音裡沒有說到召會一辭,但是至少在兩個比喻中有針對召會的暗示。在十章所記載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客店』表徵召會。在十五章所記載父親接子的比喻中,『父家』表徵召會。當我們在旅途上,召會是客店,是我們可以暫居的地方。但就另一面說,召會不是客店;召會是家,是我們的家,也是我們父的家。
父親接子的比喻指明,罪人不應當遠離召會而得救。那些在召會之外得救,並留在召會之外的人,可能不是常存的果子。但那些在召會裡得救,並留在召會裡的人,乃是常存的果子。
有時候,人陳明父親與回家浪子的比喻,把兒子描繪為跪在父親面前。這並不正確。這章經文沒有指明兒子曾跪在父親面前。路加陳明父親擁抱兒子,熱切的與他親嘴。
父親接子的比喻極其豐富。你曾否領悟,召會也包括在這個比喻中?在此我們看見召會是父的家,我們可以來到父家,並住在其中。
禧年的享受
我們在這些信息裡已經強調這事實:路加福音從四章開始的每件事,都直接或間接與禧年有關。十五章的比喻也是這樣。回家浪子所經歷的享受,實際上就是禧年的享受。他手上的戒指表徵蓋印的靈,這是指長子名分的恢復,享受三一神之權利的恢復。戒指與鞋都是自由人的表記。自由人乃是得釋放脫離轄制,脫離奴役和俘擄的人。消極一面,浪子得釋放脫離轄制;積極一面,他開始享受父產業的豐富。我們把這些事放在一起,就有一幅真正禧年的圖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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