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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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馬可福音 十五16~41及注

第四十七篇 奴僕救主為著完成神救贖的死與復活(二)

戲弄奴僕救主
在各各他被釘十字架
被人苛待且受神審判
殿裡的幔子裂為兩半
主釘十字架時的在場者
尊榮的埋葬,享受祂的安息日



第四十七篇 奴僕救主為著完成神救贖的死與復活(二)

 讀經:馬可福音十五章十六至四十一節。

 我們在本篇信息來到馬可十五章十六至四十一節,論到奴僕救主的釘十字架。

戲弄奴僕救主

 馬可十五章十六節說,『兵丁把耶穌帶進總督府的院子裡,叫齊了全營的兵。』總督府就是總督官邸。

 十七節說,『他們給祂穿上紫袍,又把編成的荊棘冠冕給祂戴上。』荊棘是咒詛的表號。(創三17~18。)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了咒詛。(加三13。)馬可十五章十七節的荊棘冠冕表徵君尊,用來譏誚奴僕救主。(20。)

 兵丁在十八至十九節繼續譏誚主耶穌:『就向祂致敬說,猶太人的王!願你喜樂!又用一根葦子打祂的頭,向祂吐唾沫,屈膝拜祂。』他們戲弄完了,『就脫下祂的紫袍,給祂穿上自己的衣服,帶祂出去,要釘祂十字架。』(20。)這裡,主是逾越節的羊羔,為我們的罪作了犧牲,像羊羔一樣被牽去宰殺,這應驗了以賽亞五十三章七至八節。

在各各他被釘十字架

 馬可十五章二十一節繼續說,『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力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從鄉下來,經過那裡,他們就強迫他背耶穌的十字架。』古利奈是古希臘在北非殖民地塞利奈加(Cyrenaica)的京城。西門似乎是古利奈的猶太人。

 十五章二十二節說,『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各各他翻出來,就是髑髏地。)』各各他是希伯來名稱,(約十九17,)意即髑髏,(可十五22,)等於拉丁文的Calvaria,加爾瓦略,演變為英文的Calvary,加略。(路二三33。)這不是指堆放髑髏的地方,乃是單指髑髏說的。

 二十三節繼續說,他們『拿沒藥調和的酒給祂,祂卻不接受』。沒藥調和的酒,(也調著苦膽-太二七34),用作麻醉藥物。然而,主不肯接受麻醉,祂要飲盡苦杯。

 二十四節說,『於是將祂釘十字架,拈鬮分祂的衣服,看誰該得什麼。』我們在這裡看見,主受盡罪人的洗劫,應驗了詩篇二十二篇十八節。這也暴露了羅馬政治的黑暗。

 馬可十五章二十五節說,『他們將祂釘了十字架,乃是在上午九時。』上午九時直譯,第三時。

被人苛待且受神審判

 二十九至三十一節告訴我們,從那裡經過的人『褻瀆祂,搖著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內建造起來的,救你自己吧!從十字架上下來吧!祭司長和經學家也是這樣戲弄祂,彼此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褻瀆主耶穌的人歪曲祂在約翰二章十九節裡的話,祂在那裡乃是說,『你們拆毀這殿。』褻瀆祂的人又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主若救祂自己,就不能救我們。

 馬可十五章三十三節說,『從正午到午後三時,遍地都黑暗了。』正午,直譯,第六時。午後三時,直譯,第九時。主在第三時,我們的上午九時被釘,直到第九時,我們的下午三時。祂在十字架上受苦六小時。前三小時,祂是為著遵行神的旨意,被人迫害;後三小時,祂是為我們完成救贖,受神審判。在這段時間內,神算祂為我們的罪,替我們受痛苦。(賽五三10。)因此,遍地都黑暗了,(馬可33,)因為我們的罪性、罪行、和一切消極的事物,都在那裡受了對付;神也因著我們的罪棄絕了祂。(34。)

 我們在十五章十六至三十二節看見奴僕救主被人苛待。祂被戲弄、擊打、褻瀆、並釘十字架。這都是迫害祂之人的舉動。

 三十三節說,從正午到午後三時,遍地都黑暗了。從正午開始,遍地黑暗,直到午後三時(第九時)。這黑暗是神造成的,指明神進來審判掛在十字架上的那一位。

 我們看見奴僕救主在十字架上有六個小時,從上午九時到下午三時。前三個小時是人逼迫祂的時候。我們可以說,主耶穌在這時是殉道者。然後在正午,遍地都黑暗,神就進來了。這黑暗是神審判罪的表號。人在奴僕救主釘十字架的頭三個小時迫害祂,神在後三個小時進來審判作我們代替的基督。那時,神將我們所有的罪全放在祂身上,將祂當作一個罪人,作我們的代替。因此,主耶穌在釘十字架的頭三個小時是殉道者,但在後三個小時是救贖主。祂作殉道者,在人的手下遭受逼迫。祂作我們的救贖主,在神的手下為我們受審判。那黑暗乃是神進來審判基督的象徵,祂為我們的罪成了我們的代替。

 馬可十五章三十四節說,『午後三時,耶穌大聲喊著: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你為什麼絕棄我?』神棄絕十字架上的基督,因為祂取了罪人的地位,(彼前三18,)擔當我們的罪,(彼前二24,賽五三6,)並且替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我們將在下一篇信息更詳細的交通這一節。

 馬可十五章三十五至三十六節繼續說,『旁邊站著的人,有的聽見就說,看哪,祂呼叫以利亞。有一個人跑去,把海綿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祂喝,說,等一等,看以利亞來不來把祂取下。』這是以戲弄的方式(路二三36)給主解渴。(約十九28~30。)

 在馬太二十七章三十四節與馬可十五章二十三節,酒調和苦膽與沒藥,是在祂釘十字架以前當作麻醉劑要給主喝的,但祂不喝。然而,在馬可十五章三十六節,醋是在祂釘十字架的末了才給祂喝的。

 三十七節接著說,『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意思是說,主停止了呼吸。馬太二十七章五十節告訴我們,主在這時大聲呼喊,『交出了祂的靈。』這是主交付祂的靈,(約十九30,)指明主自願交付祂的生命。

殿裡的幔子裂為兩半

 主耶穌斷氣以後,『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可十五38。)這表徵神與人之間的間隔除去了,因為基督所取之罪的肉體,(羅八3,)就是幔子所象徵的,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來十20。)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指明幔子的裂開,是神從上頭的作為。

 殿高二十肘。所以,人不可能將幔子從上到下撕裂為兩半。使幔子裂開的乃是神。

 殿裡的幔子表徵基督所穿上的肉體。幔子裂開,表徵基督所穿上的人性已經被釘十字架了。我們若詳細研讀聖經,就會曉得基路伯繡在幔子上,而基路伯表徵神的造物。(結一4~14,啟四6~9。)因此幔子上的基路伯表徵受造之物,與耶穌的人性有關。當主穿上我們的人性時,祂所穿上的人性帶著受造之物。這給我們很強的根據來說,當基督將祂的人性釘在十字架上時,祂了結了受造之物。

主釘十字架時的在場者

 馬可十五章三十九節說,『對面站著的百夫長,看見祂這樣斷氣,就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百夫長曉得這人不是普普通通的人,祂的的確確是神的兒子。

 四十至四十一節說到那些在場的婦女:『還有些婦女,遠遠的觀看,其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撒羅米,就是耶穌在加利利的時候,跟隨祂,服事祂的那些人,另外還有許多跟祂同上耶路撒冷的婦女。』抹大拉的馬利亞就是身上曾被趕出七個鬼的那一位;而小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則是奴僕救主的母親。(太十三55。)『小』在此指身量或年齡上的小。小雅各是雅各書的著者。撒羅米是西庇太的妻子,雅各、約翰的母親。(二七56。)

 馬可記述主釘十字架時,並沒有題到有弟兄在場;他只題到了姊妹們。我們可以說,這些姊妹們就是我們的代表。當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時候,有一群姊妹在場。

尊榮的埋葬,享受祂的安息日

 馬可十五章四十二至四十七節論到奴僕救主的安葬。四十二節說,『到了黃昏,因為這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有亞利馬太的一個人約瑟前來;他是尊貴的議士,也是盼望神國的,他放膽進到彼拉多那裡,求耶穌的身體。』在主成就了救贖和分賜生命的死之後,祂受苦的處境立刻變為尊貴的處境。有個財主名叫約瑟,(太二七57,)和一個猶太人的官尼哥底母,(約十九39,三1,)來照料祂的埋葬,將祂的身體用沒藥和沉香裹好,放在一座新墳墓裡。主在安息日,在高標準的人性尊貴裡安息了,(路二三55~56,)等候從死人中復活的時刻來到。

 在馬可十五章四十三節,約瑟被稱為『亞利馬太的一個人約瑟』,原文有指定冠詞,指明他是個有名望的人。約瑟買了細麻布,把主耶穌從十字架上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盤石中鑿出來的墳墓裡,又輥過一塊石頭來擋住墓門。(46。)這是要應驗以賽亞五十三章九節下半的話。

 當我們讀馬可十五章四十二至四十六節時,我們看見主耶穌得到一個相當好的安葬。祂由人用新買來的麻布裹好,安放在新鑿出來的墳墓裡。主耶穌被安放在這樣的墳墓裡,為了享受祂的安息日。

 我們曾經指出,神在六天內創造舊造,在第七天就安息了。主在新約於六天內完成祂全備的救贖,就是祂救贖的工作,然後於第七天安息日,安息了。

 馬可十五章四十七節說,『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都看見安放祂的地方。』這指明抹大拉的馬利亞和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都看見了安放祂的地方。

 雖然主可以在安息日安息,因祂已經成功了救贖的工作,但門徒卻不能安息。我相信這兩個馬利亞也沒有安息。沒有經過復活的日子,並且來到五旬節這一天之前,我懷疑他們能否有完全的安息。他們在復活那一天與五旬節當天,接受了包羅萬有的靈,這靈將基督的死與復活,應用在他們的生活中。這樣,他們就能領略主的死、埋葬與復活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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