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 奴僕救主為著福音廣傳的職事 一14~十52
五 福音服事的行動 四35~十52
27 第三次揭示死與復活 十32~34
10:32 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他們前頭走,他們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祂又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把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告訴他們說,
10:33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1交給祭司長和2經學家,他們要定祂3死罪,又要把祂交給外邦人,
【注1】 奴僕救主已經兩次預言過祂的死與復活。(八31,九31。)祂受死的時候既然到了,(見1注1,)就甘願上耶路撒冷去,甚至走在跟從祂的人前頭;祂的迅速和勇敢,令他們希奇。(32。)這是祂按神的定議,(徒二23,)順從神以至於死,(腓二8,)為要完成神救贖的計劃。(賽五三10。)祂知道祂要藉著死,在復活裡得榮耀,(路二四25~26,)並要釋放出祂神聖的生命,產生許多弟兄作祂的彰顯。(約十二23~24,羅八29。)祂為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來十二2,)自願被交與撒但所霸佔的猶太首領,給他們定罪以至於死。為此神將祂升到天上,使祂坐在自己右邊,(十六19,徒二 33~35,)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二9~10,)立祂為主為基督,(徒二36,)並賜祂榮耀尊貴為冠冕。(來二9。)
【注2】 見二6注1。
【注3】 見太二十18注1。
10:34 他們要戲弄祂,向祂吐唾沫,鞭打祂,殺害祂,過了三天,祂必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