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王的被棄 十二1~二七66
四 被棄絕的途徑 十六13~二三39
1 去猶太之前 十六13~十八35
b 釘死與復活的首次揭示 十六21~27
16:21 從那時候,耶穌才指示祂的門徒,祂1必須往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和經學家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注1】 關於基督與召會這極大的奧秘啟示出來之後,基督的釘死與復活也揭示了出來。基督要建造祂的召會,就必須往宗教的中心去,經過釘死並進入復活。
16:22 彼得就拉祂到一邊,責勸祂說,主阿,神眷憐你,這事絕1不會臨到你。
【注1】 天然的人絕不肯背十字架。
16:23 祂卻轉過來,對彼得說,1撒但,退我後面去吧!2你是絆跌我的,因為你3不思念神的事,只思念人的事。
【注1】 基督看出,阻撓祂背十字架的不是彼得,乃是撒但。這啟示我們,那不肯背十字架天然的人,與撒但乃是一。
【注2】 或,你是我的陷阱。
【注3】 當我們不思念神的事,只思念人的事時,我們就成了撒但,在主完成神定旨的路上,成了絆跌主的。
16:24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1否認2己,背起他的3十字架,並4跟從我。
【注1】 否認我們的己,就是喪失我們的魂生命,天然的生命。(26,路九25。)
【注2】 在23~25節,有三件東西彼此相關,就是心思、己和魂生命。心思是己的發表,己是魂生命的具體表現。魂生命具體表現在己裡面,並藉著己活出來,而己又藉著心思、思想、觀念和意見發表出來。我們若不思念神的事,只思念人的事,我們的心思就趁機活動,表現自己。這就是在彼得身上所發生的。因此,主接下去的話指明,彼得必須否認他的己,並且不要救他的魂生命,乃要喪失他的魂生命。喪失魂生命乃是否認己的實際。這就是背起十字架。
【注3】 十字架不僅是受苦,也是殺死。十字架殺死並了結罪犯。基督是先背十字架,然後釘十字架;今天我們這些信祂的人,是先與祂同釘十字架,然後背十字架。對我們來說,背十字架乃是留在基督之死的殺死裡,以了結我們的己、天然生命和舊人。我們這樣作就是否認己,使我們能跟從主。
【注4】 在主釘十字架之前,門徒是在外面跟從祂。但從祂復活之後,我們是在裡面跟從祂。因為祂在復活裡已經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住在我們的靈裡,(提後四22,)我們就能在靈裡跟從祂。(加五16~25。)
16:25 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1喪失魂生命;凡為我2喪失自己魂生命的,必得著魂生命。
【注1】 或,毀滅。
【注2】 見十39注1。
16:26 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1魂生命,有什麼益處?人還能拿什麼換自己的魂生命?
【注1】 路九24~25用「自己」頂替「魂生命,」指明我們的魂生命就是我們自己。
16:27 1因為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裡,同著眾天使來臨,那時祂要照各人的行為2報應各人。
【注1】 「因為,」指明27節所說,主回來時對於跟從祂者的賞賜,乃是照著25~26節所說,他們是喪失自己的魂,還是救自己的魂。
【注2】 這要發生於基督回來時,在祂的審判台前。(林後五10,啟二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