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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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耶利米書 四十二1~四十三7,二13,十七9,十三23,二十三5~6,三十一33

第三十二篇 耶利米書中所啟示與神是一的原則

神藉著將自己分賜到祂的選民裡面而完成祂的經綸
神百姓兩個基本的罪
與神是一,接受神的話
以色列人的頑梗是由於他們不與神是一
我們藉著基督作公義的苗得稱義並與神和好,以及三一神藉著將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而進入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以完成神永遠的經綸
耶利米著作中屬靈的順序



第三十二篇 耶利米書中所啟示與神是一的原則

 讀經:耶利米書四十二章一節至四十三章七節,二章十三節,十七章九節,十三章二十三節,二十三章五至六節,三十一章三十三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要說到耶利米書中所啟示與神是一的聖經原則。

神藉著將自己分賜到祂的選民裡面而完成祂的經綸

 耶利米書揭示,神如何藉著將自己分賜到祂的選民裡面而完成祂的經綸。這是神要我們在這卷書的前四十五章所看見的原則;這一大段經文說到許多要點,也提供許多例證。

神百姓兩個基本的罪

 在二章十三節,耶和華說到以色列人所犯兩個基本的罪。第一個罪是離棄耶和華這活水的泉源、源頭;第二個罪是為自己鑿出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這第二個罪是不信靠神,卻信靠自己,要作一些事為著自己的享受。這兩個罪管治全本耶利米書。

 聖經裡的原則乃是:神不要祂的選民接受祂自己以外的任何事物作源頭。神造人以後,將人安置在那表徵神作生命的生命樹跟前。神這樣作,指明祂要人有分於生命樹,而不是有分於別的。有分於生命樹,就是接受神作我們獨一的源頭,作我們一切的源頭。

 罪是什麼?罪就是離開神而憑著自己、為著自己作某件事。這正是以色列人所作的。他們離棄神這活水的泉源作他們的供應,並且按他們的意見,盡所能的憑自己作出一些東西,給自己享受。我要強調,罪就是離棄神而憑著自己、為著自己作某件事。這是全本聖經的原則。耶利米一再強調這原則,好叫我們印象深刻。

 耶利米三十四至四十五章這段有十二章,給我們看見以色列在犯罪干犯耶和華上的頑梗。在這段經文裡指明一件事-以色列離棄神這活水的源頭、泉源。例如,想想基大利的情況。雖然他忠信的照顧神的申言者耶利米,(四十5~6,)但他沒有尋求主的話,(13~14,)因為這不是他的習慣。他沒有接受神作他的源頭,與祂是一,並接受出於祂的一切。他若是這樣的人,他所要作的第一件事,就是接受神的話。

與神是一,接受神的話

 要接受、得著、並遵守神的話,我們必須絕對與神是一。我們必須信靠祂,倚賴祂,自己不出任何的意見。我們只該享受神為我們所作的,以及祂所要作的。這是完成神經綸的路,這是新約。在新約裡,我們與神是一,並讓祂將自己寫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作我們生命的律,帶著它的性能,叫我們盡功用。我們都需要看見這點。

 聖經(特別是新約)的原則,乃是神將自己向我們敞開,使我們得以進入祂裡面,接受祂,並與祂成為一。然後祂要在我們裡面,我們也要在祂裡面,接受祂作一切。我們要接受的第一樣東西就是祂的話,祂的話彰顯祂的思想、祂的意志、祂的願望、和祂的喜悅;然後我們就不會顧到我們的意見或偏好。這樣,我們就能成為祂的出口,向別人說出祂來,作他們的供應。

以色列人的頑梗是由於他們不與神是一

 我們若看見這點,就會領悟,以色列人的頑梗是由於他們不與神是一。例如,遺民的首領約哈難,堅決定意去埃及避難。他懼怕巴比倫人會來報復對基大利的殺害。但神要他們留在聖地,作祂百姓的遺民。神要眷顧他們,恩待他們,甚至使用他們作祂的百姓,在地上作活神的見證。然而,他們因著自己的考慮,因著自己的意見,完全誤會神。眾軍長以及眾百姓,曾求申言者耶利米為他們禱告,指示他們所當走的路,所當作的事,應許他無論是福是禍,他們都必聽從耶和華的話。(四二1~6。)他們說他們要順從,因為他們期望耶利米與他們同行。他們期望他會給他們『裹糖衣』的話。耶利米不是說這種話的人,他告訴他們,他必照著他們的話,向耶和華禱告。

 耶利米沒有急忙說話,卻等候十天。過了十天,耶和華的話藉著耶利米臨到他們,告訴他們不要去埃及,乃要留在猶大。耶和華說,『你們若仍住在這地,我就建立你們,必不拆毀;栽植你們,必不拔出。』(10上。)這指明祂要祝福他們,他們也要享受祂。他們若不聽從這話,反去埃及地,他們必死在那裡。關於這點,耶和華說,『你們若定意要進入埃及,在那裡寄居,你們所懼怕的刀劍,必在埃及地追上你們;你們所憂慮的饑荒,必在埃及緊緊跟隨你們;你們必死在那裡。凡定意要去埃及,在那裡寄居的,必遭刀劍、饑荒、瘟疫而死;他們必沒有一人存留,逃脫我所降與他們的災禍。』(15下~17。)

 耶利米說完了耶和華的話,眾百姓,包括約哈難,都指控他說謊。他們對他說,『你說假話,耶和華我們的神並沒有差遣你來說,你們不可去埃及,寄居在那裡。』(四三2。)約哈難和眾軍長拒絕聽從耶和華的話留在猶大地,卻帶著遺民往埃及去。

 他們一到埃及,那些知道自己妻子向別神燒香的大眾,和旁邊站立的眾婦女,就與申言者耶利米爭論。(四四15~30。)他們告訴耶利米,他們必不聽從他。相反的,他們要向天後(寧錄的妻子)燒香,澆奠祭,正如他們在猶大城邑和耶路撒冷街市上所行的。他們甚至離譜到說,他們燒香給天後的時候,吃得飽、享福樂,並不見災禍,但自從他們停止這樣作,他們倒缺乏一切,又因刀劍饑荒滅絕。(17~18。)那是謊言。他們在耶路撒冷的時候,被圍困,甚至被迫吃自己的兒女。然而,他們虛假的告訴耶利米,他們享福樂,並不經歷災難。

 以色列人是一群沒有與神是一的百姓。他們若與神是一,就沒有問題。他們若與神是一,就會接受神的話,認識神的心、神的性情、神的心思、和神的定旨。他們若與神是一,自然而然的就會活祂,而由祂構成,在地上作祂的見證。

 今天基督徒中間的情況是一樣的。我們基督徒也違犯了與神是一的原則。我們也許無心與神是一,但我們喜歡作祂的子民。結果我們沒有與神的意志或神的心思並行,反而彰顯自己的意見,顧到自己的愛惡。這是今天信徒中間缺少一的原因。我們若沒有與神是一,就無法彼此是一。那些沒有與神是一的人,沒有接受神的旨意和喜悅,卻彰顯自己的意見,並追求自己的偏好。這樣作,就是鑿出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

我們藉著基督作公義的苗得稱義並與神和好,以及三一神藉著將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而進入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以完成神永遠的經綸

 因為我們和以色列人一樣,沒有與神是一,也無心行神的旨意或接受祂的喜悅,我們就得罪神,違犯祂的典章,犯罪干犯祂的誡命。我們這些人的心詭詐,無法醫治。(十七9。)我們被暴露為有罪惡和背叛的性情,這性情就像古實人的皮膚和豹的斑點,是不能改變的。(十三23。)既然這是我們的情況,我們怎能與神和好?我們怎能得神稱義,並被祂接受為祂的子民?

 耶利米在二十三章五至六節給我們答案:『耶和華說,看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祂必掌王權,行事精明,在地上施行公理和公義。在祂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必安然居住。祂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我們能與神和好並得祂稱義,惟一的路是藉著基督,那新芽,公義的苗,那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的。祂是公義的苗,在肉體裡來,作大衛的後裔,在十字架上受死,並且流出祂的血,以完成救贖,叫我們得稱義。

 基於基督的救贖,我們已得稱義,並且三一神已進入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人位和一切。這造出一種情況,使神能藉著將自己分賜到我們這人裡面,而在我們裡面自由的完成祂永遠的經綸。我們若看見並抓住這原則,就能領會全本耶利米書。

耶利米著作中屬靈的順序

 耶利米書不是照著歷史的順序寫的,但這卷書的確有屬靈的順序。首先,耶利米給我們看見神百姓基本的罪-離棄神並鑿出自己的池子。然後人心逐漸被暴露為詭詐,無法醫治的。我們是邪惡、無望的,有著無法改變的墮落性情。我們要與神是一,就需要基督作大衛的苗,成為我們的救贖和稱義。這將三一神帶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我們內裡生命的律、我們的性能、和我們的一切。這就是新約。(三一33。)在新約裡,我們不作什麼。我們只要與神是一,讓祂將自己寫在我們裡面,作生命的律。這生命的律含示三一神帶著最高的性能,使我們盡功用。神活在我們裡面,在大小的事上都有自由,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這人裡面,來完成祂的經綸。這分賜要帶進萬物的復興,並要完成於新天新地裡的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就是神經綸的完成;這完成是藉著神永遠的分賜所成就的。

 在耶利米書中,我們看見我們蒙救贖、得稱義、並且與神成為一。至終我們要認識神,活神,並在祂的生命和性情上由神構成,使我們作祂團體的彰顯。這是聖經(特別是新約)完整的教訓,這也是耶利米書的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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