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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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耶利米書 二十一1~二十三8及注

第十九篇 以色列干犯耶和華的罪,與耶和華對以色列的懲罰(十一)耶和華對猶大諸王和申言者的定罪與懲罰(一)

壹 耶和華對猶大諸王同其百姓的定罪與懲罰
 一 耶和華對猶大諸王同其百姓的定罪
  1 不聽耶和華要他們施行公理和公義的警告
  2 離棄耶和華他們神的約
  3 行不義蓋他們廣大的房屋,行不公造他們寬敞的樓
  4 作耶和華百姓的牧人,趕散祂的羊群,並沒有看顧他們
 二 耶和華對猶大諸王同其百姓的懲罰
  1 將猶大諸王同其百姓,交給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
  2 將耶路撒冷城和她四圍所有的焚燒
  3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要像埋驢一樣被埋葬
  4 耶和華要懲罰猶大諸王所行的惡
 三 耶和華應許以色列必得復興
  1 耶和華要將祂羊群中所剩餘的,從他們被趕到的各國招聚出來
  2 耶和華興起照管他們的牧人,牧養他們
  3 耶和華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基督);祂必掌王權,行事精明,在聖地施行公理和公義
  4 在祂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必安然居住;祂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第十九篇 以色列干犯耶和華的罪,與耶和華對以色列的懲罰(十一)耶和華對猶大諸王和申言者的定罪與懲罰(一)

 讀經:耶利米書二十一至二十三章。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開始來看二十一至二十三章。這幾章是論到耶和華對猶大諸王和申言者的定罪與懲罰。

壹 耶和華對猶大諸王同其百姓的定罪與懲罰

 二十一章一節至二十三章八節說到耶和華對猶大諸王同其百姓的定罪與懲罰。

 一 耶和華對猶大諸王同其百姓的定罪

  1 不聽耶和華要他們施行公理和公義的警告

 耶利米二十二章二十一節說,『你興盛的時候,我對你說話,你卻說,我不聽。你自幼年以來的行徑總是這樣,不聽從我的話。』這裡我們看見,諸王同其百姓不聽耶和華的話。他們尤其不聽警告,就是警告他們要施行公理和公義,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不苛待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不以強暴待他們,在他們的地上也不流無辜人的血。(二一12,二二3,5。)

  2 離棄耶和華他們神的約

 照著二十二章九節,猶大諸王同其百姓離棄了耶和華他們神的約,事奉敬拜別神。

  3 行不義蓋他們廣大的房屋,行不公造他們寬敞的樓

 他們行不義蓋廣大的房屋,行不公造寬敞的樓,白白使用鄰舍的工,不給他工價。(二二13。)他們的眼和心專顧不義之財,流無辜人的血,行欺壓和強暴。(14~17。)

  4 作耶和華百姓的牧人,趕散祂的羊群,並沒有看顧他們

 『耶和華說,那些殘害趕散我草場之羊的牧人,有禍了。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斥責那些牧養祂百姓的牧人,如此說,你們趕散我的羊群,並沒有看顧他們;看哪,我必懲罰你們所行的惡。這是耶和華說的。』(二三1~2。)君王和貴族是神百姓的牧人,但他們沒有正確的牧養百姓。

 二 耶和華對猶大諸王同其百姓的懲罰

 在這三章裡,我們也看見耶和華對猶大諸王同其百姓的懲罰。

  1 將猶大諸王同其百姓,交給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

 耶和華要將猶大諸王同其百姓,交給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他們放逐到外邦的國,不得再回來,也不得再見他們的本國。(二一1~10,二二10~12,25~28。)在被放逐時,他們要在外國,並在別人的權勢之下。

  2 將耶路撒冷城和她四圍所有的焚燒

 耶和華說,祂要懲罰猶大諸王同其百姓,將耶路撒冷城和四圍所有的焚燒,使其成為荒場,曠野,無人居住。(二一11~14,二二1~7。)

  3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要像埋驢一樣被埋葬

 二十二章十八節至十九節說到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二十九至三十節說到約雅敬的兒子哥尼雅(耶哥尼雅)。約雅敬要像埋驢一樣被埋葬,被扔在耶路撒冷城門外。哥尼雅將無後裔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猶大。

  4 耶和華要懲罰猶大諸王所行的惡

 耶和華宣佈作牧人的猶大諸王有禍了,他們殘害趕散耶和華草場的羊。祂要懲罰他們所行的惡。(二三1~2。)

 三 耶和華應許以色列必得復興

 在耶和華定罪與懲罰的話中,祂應許以色列必得復興。(二三3~8。)

  1 耶和華要將祂羊群中所剩餘的,從他們被趕到的各國招聚出來

 耶和華說,祂要將祂羊群中所剩餘的,從他們被趕到的各國招聚出來,領他們歸回自己的草場。祂也說,他們必生養眾多。(3。)關於這復興的應許,七至八節繼續說,『耶和華說,看哪,日子將到,他們必不再指著那將以色列人從埃及地領上來之永活的耶和華起誓;卻要指著那將以色列家的後裔從北方之地,並從他們被趕到的各國領上來之永活的耶和華起誓,使他們住在本地。』

  2 耶和華興起照管他們的牧人,牧養他們

 在四節耶和華說,祂必興起照管他們的牧人,牧養他們;他們必不再懼怕,不再驚惶,並且一個也不失落。

  3 耶和華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基督);祂必掌王權,行事精明,在聖地施行公理和公義

 照著五節,耶和華必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就是基督;祂必掌王權,行事精明,在聖地施行公理和公義。這是非常重要的事。

 在要來的復興裡,基督要來作大衛的苗。這就是說,祂要來作大衛的後裔。然而,在這節裡,耶利米沒有用後裔一辭。他若用了這辭,五節就會僅僅指明基督是人,生為大衛的後裔,不會有關於神聖生命的任何思想或觀念。然而,苗字指明基督的人性,也含示生命。

 苗是樹的嫩芽,尤其是已被砍伐之樹的芽。假定樹已被砍倒在地,只有樹不存留。不久新芽從這樹不發出,這芽就是苗。基督是大衛的苗,就是來自大衛之不的新芽。大衛的王室好像一棵大樹,但因著所羅門及其後裔的背道,那棵樹被砍伐,(主要的是藉著尼布甲尼撒,)只留下樹不在地裡。基督出生的時候,新的嫩芽就從這樹不長出來。

 基督這樣一個苗的出生完全是生命的事,祂的出生在其關於生命的含意上是豐富的。這生命已長大,並擴展到一個地步,如今基督作王治理,行事精明。

 將近二千年前,基督來的時候,大衛王室的樹僅僅是地裡的樹木。為產生基督作大衛的苗,神將大衛的兩個後裔-所羅門的後裔約瑟,和大衛另一子拿單的後裔馬利亞-帶在一起。基督在馬利亞里面成孕,不是藉著約瑟作父親,乃是藉著聖靈,(太一18,20,)成為神聖、聖別的。(路一35。)

 在基督出生以前的那些日子,該撒亞古士督出了一道詔諭,叫普天下的人都申報戶口,眾人各歸各城,去申報戶口。(路二1,3。)約瑟既是大衛一家一族的,就與馬利亞同往大衛的城伯利恆。他們在那裡的時候,馬利亞生了耶穌,放在馬槽裡,因為客店裡沒有空房。基督生在伯利恆,應驗了彌迦書五章二節的預言。因著希律的逼迫,約瑟帶著孩子和祂母親往埃及去。(太二14。)至終,希律死了以後,約瑟帶著孩子和祂母親回到拿撒勒。(19~23。)這應驗耶和華所應許關於基督這大衛的苗,新芽的興起。

  4 在祂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必安然居住;祂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在祂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必安然居住。祂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耶二三6。)這節啟示這苗的名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指明基督這大衛的後裔,不僅僅是人,祂就是耶和華,那創造諸天和地,揀選亞伯拉罕,設立以色列族,並且是大衛的主,就是大衛所稱為主的一位。(太二二43。)

 在耶利米的時候,神的百姓中間沒有義。但耶利米預言基督這苗要來;祂就是耶和華自己成為神選民的義。(林前一30。)因此,當神定罪、懲罰、並懲治祂百姓的時候,祂要成為肉體作大衛的苗,使祂成為祂百姓的義。基於基督來作耶和華他們的義,邪惡的以色列族就能得復興。

 基督要作祂百姓的義,首先必須為他們死。祂必須流血,洗去他們的罪,並完成救贖,因為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來九22。)基於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所完成的救贖,神就能稱義祂的子民。神的子民基於基督的救贖,且因接受基督這位神作他們的義,就得著稱義。我們在自己裡面沒有義。『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賽六四6。)雖然我們在自己裡面沒有任何義,但我們有一位,就是神自己成為人,並且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完成救贖。以這救贖為基礎,我們就能相信祂,接受神的赦免,神也能稱義我們,使基督成為我們的義,並給我們穿上義袍。(六一10。)

 基督這大衛的苗作耶和華我們的義,乃是包羅萬有的一位。有祂,就有神性與人性的調和。有祂,就有那是神自己的義作我們的義,並且還有救贖。有祂,就有賜生命的靈和生命的豐富,包括生命的元素、生命的律、和生命的感覺。事實上,我們在基督這大衛的苗和耶和華我們的義裡所有的生命,乃是經過過程、終極完成的三一神,作我們的一切。關於這樣一位基督的啟示,的確是在耶利米書這『果園』的『干葉』和『枯枝』中間所找著的美妙『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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