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生命讀經

回目錄 上一篇 下一篇

經文及註解:以賽亞書 五十三1~10下,11下,12下

第五十篇 按著神新約經綸,在四個階段裡之包羅萬有的基督(一)

壹 在祂成為肉體的階段裡
 一 作為完整的神,成為完全的人
 二 作為完全的人,過著卑微痛苦的為人生活
  1 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干地
  2 無佳形美容
  3 被藐視,被人厭棄,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人也不尊重祂
  4 過著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的人的生活
 三 完全夠資格作救主,拯救墮落的人脫離撒但、罪、死和己
貳 在祂釘十字架的階段裡
 一 作為神人救主,代替罪人而死
  1 擔當我們的疾病,背負我們的痛苦
  2 為我們的過犯被刺透,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因我們的罪過,從活人之地被剪除,並且擔當我們的罪,為使我們得平安,得醫治
  3 被欺壓,受苦害,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被剪而無反應
  4 因受欺壓和審判而被奪去
  5 被列在罪犯之中,又為罪犯代求
  6 被分配與罪人同埋,死的時候卻與財主同葬
 二 耶和華使我們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
  1 將祂看作是罪人的代替,並在那時刻棄絕了祂這惟一的罪人
  2 喜悅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
 三 使自己成為贖罪祭
  1 藉著永遠的靈
  2 將命傾倒,以至於死
 四 完成神永遠的救贖,使在基督裡的信徒得蒙救贖,達到在祂復活裡生命的聯結,其實際乃是祂的賜生命之靈



第五十篇 按著神新約經綸,在四個階段裡之包羅萬有的基督(一)

 讀經: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一至十節下,十一節下,十二節下,哥林多前書一章二十四節,約翰福音一章一節,十四節,提摩太前書二章五節下,希伯來書二章十四至十八節,馬太福音一章二十一節,彼得前書二章二十四節,三章十八節,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五十七節,五十九節,六十五至六十八節,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一至十二節,約翰福音十八章三十三至三十八節,十九章一至十六節,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三十二至三十四節上,馬太福音二十七章五十九至六十節,四十五至四十六節,希伯來書九章十四節上,約翰福音十章十七至十八節,希伯來書九章十二節,使徒行傳十章四十三節,十三章三十九節,羅馬書五章十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五節下,羅馬書八章九節下,腓立比書一章十九節下。

 禱告:主,我們何等感謝你,你再次把我們召聚到你的名裡。今天全世界都在忙碌,但你把我們分別歸你,使我們來到這裡,藉著你的話來認識你。我們要清楚認識你,認識你的步武、你經過的階段、你的所是、以及你的所作。主耶穌,今天晚上與我們同在。用你得勝的血遮蓋我們,抵擋一切從黑暗之子而來的阻撓。主,我們信靠你,你要來塗抹我們每一位,塗抹會中的每一個行動。主阿,我們對你說,我們愛你。我們要活你。所以我們要在每一細節上認識你。主,擊敗仇敵,憐憫我們每個人。阿們。

 在本篇信息和接下來兩篇信息的主題,乃是『按著神新約經綸,在四個階段裡之包羅萬有的基督。』我們若要照著以賽亞五十三章來認識基督,就必須看見以賽亞五十三章所清楚說到基督的四個階段。頭一個階段,就是基督的成為肉體;第二,是祂釘死的階段;第三,是祂復活的階段;第四,是祂升天的階段。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頭兩個階段;在下兩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後兩個階段。

 以賽亞五十三章是非常有意義的一章。這一章乃是在主回來時將要得救的以色列家所要作的承認。撒迦利亞十二章告訴我們,當主耶穌回來時,以色列家要在同一天,甚至同一個時候得救。撒迦利亞告訴我們,猶太人要回到他們祖宗之地。(八7~8。)在末七,這世代末了的七年,開始的時候,敵基督要與以色列立盟約,但在末七之半,他就改變主意。(但九27。)然後三年半之久,他要逼迫猶太人到極點。按照撒迦利亞十三章八節,三分之二的猶太人要被他殺害,只有三分之一存留;留下來的也許大多在耶路撒冷一帶。敵基督殺了那麼多猶太人以後,仍不滿足。按照撒迦利亞十四章二節,他要攻取耶路撒冷,城中一半的民要被擄去。那些留下來的只佔歸回祖宗之地那些猶太人的六分之一。在那關頭,敵基督企圖要吞滅、毀滅整個以色列族,但主要下來擊敗他,余剩的猶太人要看見主,並且承認祂是他們祖宗所刺的。他們要全部悔改並哀哭。(十二10~14。)這些遺民這樣作,就接受了基督。他們都要在一次全家的救恩中得救。那時他們就要述說以賽亞五十三章,那段話將對他們滿了味道。

 以賽亞五十三章寫於接近二千七百年前。雖然這二十七個世紀以來,猶太人一再讀這章聖經,但他們不知道其中所說的是什麼。今天幾乎所有讀聖經的人都珍賞以賽亞五十三章,但他們可能沒有真正明白這一章。我發現要使你們清楚這一章,最好的路乃是幫助你們看見這一章裡所啟示基督的四個階段。

 基督在頭一個成為肉體的階段裡,有三十三年半之久;祂在第二個釘十字架的階段裡,約有六個小時;而祂在第三個復活的階段裡,已經二千年了。基督復活的階段將沒有終結,要持續到永遠。(啟一18。)在祂的復活以後,基督進入了祂的升天。祂是在復活裡升天的。要將基督的復活與祂的升天分開,乃是不可能的。今天基督在復活裡,又在升天裡。祂曾成為肉體,又被釘十架,但如今祂是在復活並升天裡。祂是在基於祂復活的升天裡。祂的復活帶來祂的升天。二者絕不能分開。如今祂在復活裡又在升天裡永遠活著。祂不僅是復活的基督,更是復活且升天的基督。

壹 在祂成為肉體的階段裡

 基督的頭一個階段,就是成為肉體的階段,並不是祂救贖的一部分。基督是我們的救主,祂的確救贖我們,但祂的成為肉體本身並不是祂的救贖。以賽亞五十三章二節說,『祂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干地。』基督像嫩芽和根出於干地,這不是祂救贖的一部分。照樣,祂不被人尊重,(3,)也不是祂救贖的一部分。

 以賽亞五十三章一節下半至三節說到基督的成為肉體。一節說,『我們所傳給人聽的,有誰信?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耶和華的膀臂是一種比喻,表徵耶和華自己在祂的能力裡。因此,耶和華的膀臂就是神自己在祂拯救的能力裡。耶和華的這個膀臂已經顯露。二千年前,當主耶穌從拿撒勒出來傳福音的時候,那就是耶和華膀臂的揭示。基督作耶和華的膀臂向許多人顯露,但他們沒有看見祂是耶和華的膀臂。他們沒有看見祂就是耶和華自己在能力裡來拯救他們。

 使徒們基於耶和華膀臂的這個顯露,就有所傳講。(約壹一3。)但他們所傳的有誰信呢?當主耶穌回來的時候,以色列的遺民都要悔改並哀哭。那時他們要重述以賽亞五十三章一節:『我們所傳給人聽的,有誰信?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然後他們要接著講述:『因為祂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干地。…』(另譯。)二節開頭的『因為』一辭非常重要。為什麼沒有人相信所傳的,接受關於基督的啟示呢?因為祂不像一個君王,乃像嫩芽生長在耶和華面前。因此,他們就不相信使徒們所傳的。在四福音裡,有好幾次猶太人藐視主耶穌,說出這樣的話:『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嗎?』(約一46。)以及『這不是那木匠的兒子嗎?』(太十三55。)如果耶穌是從伯利恆出來,從王家的城出來,也許很多猶太人就會相信祂。但他們沒有相信,因為祂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干地。

 以賽亞五十三章三節開始說,『祂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一節說基督是耶和華的膀臂,而三節說祂是多受痛苦的人。耶和華的膀臂就是在能力裡的耶和華,而多受痛苦的人乃是耶穌。二者擺在一起,就等於成為肉體。有一天耶和華這位大能者(以羅欣,Elohim),成為一個人名叫耶穌。在以賽亞五十三章,耶和華乃由耶和華的膀臂所表徵,而耶穌被稱為多受痛苦的人。這就是成為肉體。

 一 作為完整的神,成為完全的人

 基督是完整的神,由耶和華的膀臂,神的大能,所表徵,(賽五三1下,林前一24,)祂成了完全的人,由多受痛苦的人所表徵。(賽五三3上,約一1,14,提前二5下。)舊約的辭是『耶和華的膀臂』,新約的辭乃是『神的能力』。林前一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說,『猶太人是求神跡,希利尼人是尋求智慧,我們卻是傳揚釘十字架的基督,對猶太人為絆腳石,對外邦人為愚拙;但對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基督總是神的能力,神的智慧。』在這幾節中,釘十字架的基督相當於以賽亞五十三章三節多受痛苦的人;神的能力等於以賽亞五十三章一節裡耶和華的膀臂。因此,這兩段聖經清楚說到成為肉體。

 二 作為完全的人,過著卑微痛苦的為人生活

 基督作為完全的人,過著卑微痛苦的為人生活。祂的出生是卑微的,祂的家庭狀況是卑微的,祂的生活也是滿了痛苦。

  1 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干地

 首先,祂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生長如微小柔弱的人)。(賽五三2上。)這裡的芽乃是非常幼嫩、微小並柔弱的。基督生長不像大樹,乃像微小、柔弱的嫩芽。因著祂是這樣微小,所以沒有人會注意祂。祂也像根出於干地,意即出生於貧寒之家。祂的母親馬利亞和她丈夫約瑟,住在被人藐視的加利利地區,一座被人藐視的城。不錯,他們是大衛的後裔,但大衛的掌權約在耶穌出生一千年以前。當馬利亞和約瑟出現的時候,王家已經變得無足輕重了。在以賽亞十一章一節,耶西的王家被比作樹的不。從那不出來了基督這根枝條。因此,祂的出生非常卑微。

  2 無佳形美容

 祂無佳形美容,人看見祂的時候,也無美貌使人羨慕祂。(五三2下。)如果耶穌非常俊美並吸引人,非常威榮並有能力,每個人都會被祂吸引。但耶穌沒有佳形美容,也沒有美貌。祂沒有威榮,反有貧窮;沒有美貌,反而面貌憔悴,形容枯槁。(五二14。)

  3 被藐視,被人厭棄,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人也不尊重祂

 第三,基督被藐視,被人厭棄,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人也不尊重祂。(五三3。)猶太人看到祂時,常常掩面不看。當祂被掛在十字架上時,許多人都掩面不看祂。不僅如此,他們也不尊重或敬重祂。這是基督的人性生活。

  4 過著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的人的生活

 第四,基督過著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的人的生活。(五三3上。)基督作為人,祂的人性生活並不富有,反而滿了痛苦。並且,祂也常經憂患。祂所熟悉的,除了痛苦和憂患以外沒有別的。這不是為著救贖,而是基督為著完成救贖所有資格的一部分。

 三 完全夠資格作救主,拯救墮落的人脫離撒但、罪、死和己

 基督是這樣的一個人,過著這樣卑微並痛苦的人性生活,使祂完全夠資格作救主,拯救墮落的人脫離四件事:撒但、罪、死和己。(來二14~18,太一21。)以上所說的各項與救贖或救恩並沒有直接的關係。這只是使基督夠資格作我們救贖主和救主的資格。

貳 在祂釘十字架的階段裡

 一 作為神人救主,代替罪人而死

 作為神人救主,基督代替罪人而死。(賽五三4~5,8,11下,12下,彼前二24,三18上。)

  1 擔當我們的疾病,背負我們的痛苦

 在基督為我們這些罪人的代死裡,祂擔當了我們的疾病,背負了我們的痛苦。(賽五三4。)這似乎是祂在地上盡職時所作的,因為有一次祂治好了許多患病的人,馬太八章十七節就引用以賽亞五十三章四節的話說,『祂親自取去了我們的軟弱,擔當了我們的疾病。』實際上,基督擔當我們的疾病,是祂在十字架上受神審判的那時刻,神將我們一切的罪孽放在祂身上的時候。當祂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惡行、過錯、錯誤、愆尤、罪愆、罪孽和罪時,祂就擔當我們的疾病,背負我們的痛苦。

  2 為我們的過犯被刺透,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因我們的罪過,從活人之地被剪除,並且擔當我們的罪,為使我們得平安,得醫治

 在基督為我們的代死裡,祂為我們的過犯被刺透,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因我們的罪過,祂從活人之地被剪除,並且擔當我們的罪,使我們得平安,得醫治。(賽五三5,8下,11下,12下。)韋斯利(Charles Wesley)寫了一首著名的詩歌,(英詩三○○首第三節),說到基督為我們的罪過所受的創傷。以賽亞五十三章五節的『刺透』,與撒迦利亞十二章十節的『扎』字不同。基督所受的創傷,就是祂的手腳被釘,祂的肋旁被扎,祂的頭戴荊棘冠冕。祂是為我們的過犯受創的。你可能覺得,你既從未殺過任何人,也沒有偷過任何人的東西,你就是一個好人。你可能是,但你有否至少一次向你母親發脾氣呢?難道那不是過犯嗎?我們不計算小過犯,但神計算。不管我們欠人一百萬或一毛錢,我們仍是欠債的人。

 基督不僅為我們的過犯被刺透,祂更為我們的罪孽,為我們的惡行被壓傷。並且,祂也為著我們的罪過,從活人之地被剪除。不僅我們的罪孽,甚至我們小小的過犯,也必須要求基督為我們被剪除。不僅如此,基督也擔當了我們的罪。約翰一章二十九節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這一節裡的『罪』,是指惡行、罪孽、罪愆、過錯和過犯的總和。這一切都歸為一類,稱為罪。基督擔當我們的罪,包括我們的過錯、錯誤、罪孽、惡行、罪愆和過犯,使我們得平安,得醫治。

 既然在馬太八章的時候,基督尚未受死以擔當人的疾病,那時人怎能得著基督的醫治?這事能夠發生,因為在神沒有時間的因素。神是永遠的,在祂每一件事都是永遠的。在神眼中,基督的死是永遠的。按照人類歷史,基督是在約二千年前被殺的。但啟示錄十三章八節說,祂是從創世以來被殺的。在神眼中沒有時間的因素,只有永遠的事實。基督的死是一個永遠的事實。雖然基督在肉身上尚未被釘,但在馬太八章,祂死的事實已經在那裡。藉著這樣的死,我們就能得著醫治並有平安。

  3 被欺壓,受苦害,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被剪而無反應

 在基督為罪人的代死裡,祂被欺壓,受苦害,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被剪而無反應。(賽五三7。)首先,基督被欺壓;然後,祂受苦害。苦害比欺壓更嚴厲。第三,祂被牽到宰殺之地。

 在祂被賣的晚上,祂到客西馬尼園禱告。然後士兵來捉拿祂,將祂捆綁。那是一種欺壓。基督是人,理應有某些人權。祂沒有犯錯,所以人來捉拿祂乃是一種欺壓。祂被捉拿以後就受到審判,首先被猶太首領按著他們宗教的律法審判,其次被羅馬官長按著羅馬法律審判。他們審判祂的時候,有人向祂吐唾沫並嘲笑祂。這些就是苦害。這一切之後,他們決定要釘死祂。他們把祂像羊羔一樣牽到宰殺之地,祂像羊一樣被帶到剪毛的人面前。基督不僅被牽到宰殺之地,祂甚至像羊一樣被剪毛的人,就是猶太人所剪。然而,祂沒有作任何反應來抗拒這一切。祂沒有爭辯,為自己表白或稱義自己,祂反而靜默無聲。這使彼拉多極為希奇。(太二七13~14。)

  4 因受欺壓和審判而被奪去

 以賽亞五十三章八節說,基督因受欺壓(被假冒為善之猶太首領-太二六57,59,65~68)和審判(被不公正之羅馬官長-路二三1~12,約十八33~38,十九1~16)而被奪去。首先,基督被欺壓,然後祂被審判。藉著這兩件事,祂被奪去。這一切事包括並產生了祂的釘十字架。

  5 被列在罪犯之中,又為罪犯代求

 按照以賽亞五十三章十二節下半,當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時,祂被列在罪犯之中,(路二三32~33,)又為罪犯代求。(34上。)基督被釘在兩個強盜之間,一個在祂左邊,一個在祂右邊。因此,祂被列在罪犯之中。以賽亞說到基督釘十字架的順序,是從祂被欺壓到祂被列在罪犯之中。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不僅為祂的同伴,那兩個在祂旁邊的罪犯代求,更為那些殺害祂的代求。祂為罪犯禱告。

  6 被分配與罪人同埋,死的時候卻與財主同葬

 按照以賽亞五十三章九節,雖然基督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但祂被分配與罪人同埋,死的時候卻與財主同葬。那些釘祂十字架的人計劃將祂與那兩個罪犯,就是與罪人同埋;但至終神在祂的主宰裡,使基督葬在財主的墳墓裡。基督死後,一個從亞利馬太來的財主約瑟,來求得耶穌的身體,就把祂的身體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太二七57~60。)基督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竟然這樣刻薄的待祂。但神在祂的主宰裡來施行祂的公理。基督死後,神的審判完成了,所以神立刻帶祂離開一切的苦,把祂放在財主的墳墓中。

 二 耶和華使我們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

 以上所說的一切都是人所作的。乃是人欺壓祂、苦害祂、審判祂、把祂牽到宰殺之地,把祂掛在十字架上,並把祂釘在兩個罪犯之間。人作了這一切事後,耶和華就使我們這些如羊走迷,偏行己路之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五三6。)在以賽亞五十三章六節,『我們眾人』是指主耶穌回來時余剩的猶太人。那時所有餘剩的猶太人都會悔改,並說出這節的話。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那受欺壓、審判、苦害並釘十字架的人身上。

 我們仔細讀四福音,就能看見基督被掛在十字架上有六個小時,從早上九時到午後三時。(可十五25,33~37,太二七45~50,路二三44~46。)在頭三個小時裡,就是從九時至正午,基督所受的一切苦都是人加害於祂的。然後,在正午時神進來了,使祂選民一切的罪孽都歸在祂這將死者的身上。立刻天就暗了。這是神對付祂選民之罪的表號。因此基督大聲呼喊說,『我的神,我的神,你為什麼棄絕我?』(太二七46。)事實必是:在那時刻,神棄絕了祂。直到那時以前,神一直與基督同在。主在約翰十六章三十二節說,『我不是獨自一人,因為有父與我同在。』但在祂被釘十字架的那天正午,神使祂選民的罪孽都歸在基督身上,照著神的律法,在法理上以祂為我們的代替。神將我們一切的罪孽除去,放在基督身上,使基督成為惟一的罪人。為此神棄絕祂,因為在那時祂是我們的代替。因此,基督的死是代替的死,是神的律法所承認並稱許的死。

 一個人想要去救遇溺的人,如果他因此死了,那只能視為勇敢的死,不可視為代死。代替的事必須與法律發生關係。救人者勇敢的死不是神的律法所能承認的死。但基督的死,照著神的律法是合法的代死,且是神所承認的。基督的那個死是神照著祂的律法所合法承認的代死,就是祂作了我們罪人的代替。

 有人說基督僅是因著自己的哲學而被殺害的殉道者。他們說基督的死只能視為殉道,基督不過是一個殉道的英雄。這是所謂的摩登派所講論的,他們不相信聖經全然是神默示的,也不相信基督為著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並為著救贖我們而流血,也不相信基督在屬靈並肉身上復活了。行傳七章五十二節的確說基督被殺害了。司提反對逼迫他的人說,『他們也把預先宣告那義者要來的人殺了,如今你們又把那義者賣了,殺了。』謀害就是殺害。無疑基督被殺了,但祂的死不該視為因著殉道的緣故而被殺害。

 基督的死不僅僅是被殺害。就某種意義說,在神的眼中,基督不是被殺害的;但就另一種意義說,當神在行傳七章來定罪猶太人的時候,祂控告他們殺害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頭三個小時中,祂是被人殺害的;但在末了三個小時,祂不是被人殺害,乃是受神審判。神在十字架上,將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殺死了。因此,這個死不是殺害,乃是代死,好為我們完成救贖。

 不僅如此,基督的死也不是殉道。基督不是因著祂的哲學或祂的教訓,被祂的仇敵殺的。基督的死乃是神按著祂的律法,親自施行的。因此,祂的死乃是代替別人的死,是代死。這個代死是祂在十字架上末了三小時所完成的。在那時刻祂喊叫說,『我的神,我的神,你為什麼棄絕我?』今天,我們這些蒙祂拯救的罪人,都必須回答說,『主,這乃是因著我的罪。因為我的罪放在你身上,那時你被神看為惟一的罪人;所以神因著我的緣故棄絕你,因為你在那裡是我的代替,為我代死,那死是神按著祂的律法所合法承認的。』基督的死不僅僅是被殺害,也不是殉道;祂是為著完成救贖而死,乃是救贖的死。我們都需要認識關於基督代死的真理。

  1 將祂看作是罪人的代替,並在那時刻棄絕了祂這惟一的罪人

 我們看過,當基督在十字架上末了的三個小時,耶和華將祂看作是罪人的代替,(彼前三18,)並在那時刻棄絕了祂這惟一的罪人。(太二七45~46。)在這宇宙中有為著你我這樣一位的代替,這是何等美妙!

  2 喜悅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

 按照以賽亞五十三章十節上半,基督作罪人的代替經過這代死時,耶和華喜悅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

 三 使自己成為贖罪祭

 以賽亞五十三章十節下半說到基督使自己成為贖罪祭。這就是說,基督自願使自己成為贖罪祭。按照希伯來文,這裡也可譯作:『祂的魂作為贖罪祭。』這含示基督自願作贖罪祭。這裡的贖罪祭,按原文可譯為『為著罪的祭』,是指著罪的總和說的。同樣,約翰一章二十九節說到基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也不是指贖罪祭,(雖然這裡包括了贖罪祭,)乃是指一個為著罪之總和的祭-就是為著過錯、錯誤、罪愆、過犯、惡行和罪孽。

  1 藉著永遠的靈

 希伯來九章十四節說,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獻給神。神是三一的。父定罪祂並棄絕祂的時候,那靈仍與祂同在。如果永遠的靈沒有與祂同在,祂怎能藉著永遠的靈獻上自己?我們不該忘記,神在素質上是一,但在作事時,祂乃是三。祂在素質上是一位神,這是素質的;而祂在作事時如同三者,這是經綸的,為著祂的經綸。在神的經綸裡,父定罪並棄絕子,那靈與子同在以扶持並加強祂。當祂在十字架上受死時,主耶穌乃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祂掛在十字架上六小時之久,當然感覺非常痛苦。祂在那裡如同人一樣受苦,所以祂需要得著加強。因此,當父棄絕祂時,那靈就來加強並扶持祂。

  2 將命傾倒,以至於死

 以賽亞五十三章十二節下半說,基督將命傾倒,以至於死。『命』,直譯是『魂』。因此,主是將祂的魂傾倒,以至於死。這與主在約翰十章十七至十八節的話相符:『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再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在主的死裡,祂將命捨了;在祂的復活裡,祂再取回來。

 基督將祂屬人的生命傾倒作為供物。每一種供物,若是一個犧牲,就必須被殺,血必須流出。沒有一個仍然活著的犧牲,能成為供物獻給神。犧牲必須被殺,血必須流出,然後才能成為神所悅納的供物。在祂的死裡,基督就是這樣將命傾倒出來了。

 到目前為止,我們能看見在基督的釘十字架裡,人作了一些事,神作了一些事,基督自己也作了一些事。沒有這三方任何一方的參與,基督的釘十字架就無法完成。人所作的是殺害,但神乃是施行合法的審判,以祂為合法的代替者將祂殺死,使祂可以為祂所代死的人經過一個代替的死。不僅如此,祂自己也甘願作這樣的供物。祂使自己成為這樣的供物,祂也為著這個目的將命傾倒。

 四 完成神永遠的救贖,使在基督裡的信徒得蒙救贖,達到在祂復活裡生命的聯結,其實際乃是祂的賜生命之靈

 基督的釘十字架乃是為著完成神永遠的救贖,(來九12,)使在基督裡的信徒得蒙救贖(得蒙赦罪-徒十43,得著稱義-徒十三39,並與神和好-羅五10),達到在祂復活裡生命的聯結,其實際乃是祂的賜生命之靈。(林前十五45下,羅八9下,腓一19下。)基督的救贖包括赦罪、稱義並與神和好。我們乃是罪人,都需要赦罪和稱義。我們不僅是罪人,也是神的仇敵;因此,我們也需要與神和好。基督的救贖為我們作了這一切。基督的救贖為我們這些罪人完成了赦罪並稱義,也為我們這些神的仇敵完成了和好。這三件事加起來,構成了基督的救贖。

 救贖乃是要達到在基督復活裡生命的聯結。羅馬五章十八節說,稱義是『得生命』。這就是說,稱義是為著生命,歸於生命的。我們被稱義,好叫我們有生命。這生命乃是在基督復活裡生命的聯結。緊隨著基督的釘死乃是祂的復活,在其中我們得著生命,這生命乃是一個聯結。我們藉著蒙救贖,就進入這聯結。藉著基督的救贖,我們得稱義歸入這在祂復活裡的生命聯結,其實際就是賜生命的靈。

 基督的死不僅僅是被殺,也不是殉道;乃是由神選民的代替者完成的救贖。乃是基督在神面前擔當了我們總括的罪。藉著這樣的死我們得蒙救贖,就是罪得赦免、得著稱義,甚至與神和好。這樣一個救贖將我們帶進在基督復活裡的生命聯結,那復活的實際就是基督自己作為賜生命的靈。

 我們都需要花一點時間來認識基督的四個階段。我們既相信祂作我們的救主,接受祂作我們的救贖主,並信靠祂作我們的生命,我們就該認識祂。感謝主,有一章聖經,就是以賽亞五十三章,告訴我們這一切關於基督的事,感謝祂將這一章向我們這樣開啟。

以賽亞書生命讀經

回目錄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