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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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民數記 六13至21及注

第十篇 成軍(九)

 六 拿細耳人滿了分別出來的日子,被帶到會幕門口,將供物帶給神
  1 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作燔祭
  2 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母綿羊羔作贖罪祭
  3 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
  4 一筐子無酵餅、細面調油的糕、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以及與這些同獻的素祭和奠祭
 七 拿細耳人將分別出來的頭剃了,將頭發放在平安祭牲某些部分下的火上,結束他分別出來的日子
 八 祭司取那煮了的公綿羊前腿,一個無酵糕、一個無酵薄餅,放在拿細耳人手上,搖作搖祭
 九 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



第十篇 成軍(九)

 讀經:民數記六章十三至二十一節。

 拿細耳人是高超的人,是絕對、完全、徹底為著神的人。一個人要成為拿細耳人,必須通過五章一切玷污的對付和疑忌的試驗。沒有通過民數記五章的對付和試驗的人,都不能成為拿細耳人。

 拿細耳人必須勝過四件主要的事。第一,他必須勝過對血親天然的情感,對母親、父親、妻子與兒女一切天然的情感。主耶穌勝過了這樣天然的情感。馬太十二章四十八至五十節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因為凡實行我在諸天之上父旨意的,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主耶穌所承認為親屬的,乃是祂在靈裡的親屬,不是祂在天然生命裡的親屬。

 當然,主耶穌是真正的拿細耳人。拿細耳人最好的榜樣就是人耶穌。既然如此,我們都必須跟祂學,跟從祂,負祂的軛。(太十一29~30。)照例說,每一個新約的信徒都該是拿細耳人。然而,今天在一座城裡很難找到一個正確的新約拿細耳人。

 拿細耳人必須勝過的第二件事是屬地的歡樂。我們若要成為拿細耳人,就必須禁絕屬地的歡樂。

 第三,拿細耳人必須對付他性情裡的背叛。感謝神,我們被造,頭上有許多頭髮,指明我們在權柄之下。我能見證,在一個人、一件事、或一種環境之下,乃是很大的祝福。在日本侵略中國的期間,我被日本人逮捕,關在監牢裡三十天。我在非常嚴厲的對付和控制之下,但甚至那種監禁對我也是祝福。

 孩童和十幾歲的少年需要在權柄之下。不在權柄之下的孩童定會任性狂妄。不願意在一個人、一件事、或一種環境之下的十幾歲少年,也是如此。

 在召會生活中,我們都接受了神,並且由神而生。我們都接受了神的生命。就這面的意義說,我們眾人,包括使徒保羅在內,都是同等的。然而,在召會中有些人是嬰孩。約翰在他的第一封書信裡,籠統的稱所有的聖徒為『孩子們』。(約壹二1,28,三7,18,四4,五21。)然後,他分別的稱一些人為『小孩子,』稱另一些人為『青年人,』又稱另一些人為『父老們。』(約壹二12~14。)若是說在一個三代同堂的家庭裡,所有的成員都一樣,這會使這家庭一團糟。在家庭生活中,祖父母、父母與兒女,三代之間的確有所不同。在召會生活中,原則也一樣。彼前五章五節說,『年幼的,要服從年長的。』雖然在靈裡,年長的也該學習服從年幼的,(弗五21,彼前五5下,)但年齡上的不同仍然存在。

 在某人或某事之下乃是祝福。甚至受到嚴格的限制也是祝福。感謝主,從我進入這恢復那天,主就把我置於某人、某事、或某環境之下。

 今天有人教導,信徒不需要服從代表權柄,不該在任何人之下。這種錯謬的教導非常破壞人。首先對這樣教導的人是破壞,然後對接受這種教導的人也是破壞。你一旦接受這種教訓,認為信徒不該服從代表的權柄,你就被這教訓所破壞。有些人在年輕時被破壞,一生無可救藥。服從代表的權柄,這件事太嚴肅了。

 拿細耳人是滿了頭髮,滿了服從的人。他有服從的靈、地位、氣氛和意願。你若是這樣的人,這對你和你的將來都有很大的祝福。

 第四,拿細耳人必須盡所能的避免死亡。你不可和在屬靈上即將死去的人在一起。若是你身旁有人突然死了,就你來說,你有十足的理由可以辯解;但是受到死的玷污是沒有理由可說的。你身旁有人突然死去,就使你拿細耳人的願歸於徒然。尤其是在謠言和閒話四處散播時,最好是不要站在任何人身旁。人會發出各種死亡,在你面前突然死了。一旦你為死亡所污染,你就需要對付那污染,並有新的開始。否則,你會被殺死,至終整個召會都會落在死沉的情況裡。

 民數記五章指明,一個人要成為拿細耳人,必須通過許多對付和嚴厲的試驗。不僅如此,照著六章一至十二節,拿細耳人必須勝過天然的情感、屬世的歡樂、背叛和死亡。因此,成為拿細耳人,會使你在屬靈上爬得非常高。

 現在我們查考六章十三至二十一節,看一些有關成為拿細耳人進一步的事。

 六 拿細耳人滿了分別出來的日子,被帶到會幕門口,將供物帶給神

 『這是拿細耳人滿了分別出來之日子的條例:他要被帶到會幕門口,將供物帶給耶和華。』(民六13~14上。)古時,拿細耳人的分別要持續七天。在聖經裡,七天指明完全的期間,甚至整個一生。例如,創世記一章有七天—六天為著神在創造裡的工作,一天為著安息。逾越節之後的無酵節,也是持續七天。這七天表徵我們基督徒生活的整個期間。

 拿細耳人滿了分別出來的七天,要被帶到會幕門口,將供物帶給神。這些供物,每一種都是基督的預表。我們享受基督作這些供物,指明我們勝過了天然的情感、屬地的歡樂、背叛和死亡。

  1 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作燔祭

 拿細耳人要帶『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作燔祭。』(民六14。)這裡『一歲』表徵新鮮,『沒有殘疾』表徵沒有缺陷,『公』表徵強壯,『綿羊羔』表徵溫柔。這只綿羊羔作燔祭,預表基督作我們的燔祭,使我們在祂裡面蒙神悅納,並藉著祂向神活著。我們在基督裡,意思就是我們與祂是一。首先我們在祂裡面,然後我們藉著祂向神活著。

 我們獻這樣的供物時,按手在供物上,指明我們使自己與供物聯合,與供物成為一。因此,我們所獻的不僅僅是基督,也是與基督聯合的自己。在基督之外,我們獻上任何東西都不能蒙神悅納。要讓神悅納我們,我們必須這樣與基督一同獻給神,使自己與作燔祭的基督成為一。

 在民數記六章,拿細耳人滿了分別出來的日子,不是表徵結束,乃是表徵開始。這是燔祭生活的開始,絕對、完全、徹底為著神的生活的開始。這就是說,我們將燔祭獻給神,按手在供物上,使自己與供物成為一,我們就應許神,從那時起要像這供物,在許拿細耳人願的七天中,過絕對為著神的生活。

  2 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母綿羊羔作贖罪祭

 拿細耳人也要帶『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母綿羊羔作贖罪祭。』(民六14。)這裡的『母』表徵服從。這隻母綿羊羔預表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使我們得救贖。

 在拿細耳生活的開始,我們需要救贖。我們需要神在基督裡所完成的救贖,因為無論我們多美好,我們仍在舊造裡。我們需要按手在作贖罪祭的母綿羊羔上。當我們將自己獻給神,絕對、完全、徹底的為祂而活,我們就領悟自己仍是有罪的。因此,配合基督作我們的燔祭,我們還需要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早晨我們可以禱告:『父,我在基督裡將自己獻給你作燔祭。父,我同時獻上我的主耶穌作我的贖罪祭。』每天我們都需要基督作贖罪祭。

  3 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

 拿細耳人也必須獻上『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民六14。)這裡的『公綿羊』表徵剛強,是為著我們的享受。這只公綿羊預表基督作我們的平安祭,在與神和平的交通中,給我們享受。燔祭與贖罪祭的結果是平安祭。

 平安祭是為著我們與神之間享受的交通。我們與神都享受基督作我們的交通。我們與神享受基督作燔祭並贖罪祭,這就帶進享受基督作平安祭。基督作我們的平安祭,意思就是我們與神彼此享受基督,並在基督裡有交通。這交通不是只有一次,乃是為著我們的一生。

  4 一筐子無酵餅、細面調油的糕、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以及與這些同獻的素祭和奠祭

 末了,拿細耳人要帶『一筐子無酵餅、細面調油的糕、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以及與這些同獻的素祭和奠祭。』(民六15。)這裡『一筐子』表徵完滿,『無酵』表徵無罪,『餅』表徵有形狀,『細』表徵均勻且平衡,『面』表徵基督在祂的人性裡被磨,『調』表徵調和。『油』表徵聖靈(神性),『糕』表徵更具形狀,『抹』表徵澆灌,『薄餅』表徵容易吃,『素祭』表徵聖別的食物,『奠祭』表徵給神的聖別飲料。這一切預表基督在人性裡帶著神性,為我們獻給神,作神與我們的食物,也作給神的聖別飲料。

 沒有這些預表,我們絕想像不到基督有這許多方面。我們需要停留並默想民數記這些預表中基督的啟示,這使我們更多享受祂。

 七 拿細耳人將分別出來的頭剃了,將頭發放在平安祭牲某些部分下的火上,結束他分別出來的日子

 『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將分別出來的頭剃了,將分別出來的頭發放在平安祭牲下的火上。』(民六18。)這裡我們看見,拿細耳人在他分別出來的日子結束時要剃頭。這不是說,拿細耳人捨棄主權,放棄服從。拿細耳人獻過燔祭,應許神要一生過他在分別出來的日子中所過的生活。

 每個人,每個男子,都有兩種身份。第一種是女子的身份,服從神,並有長頭髮作服從的記號。第二種是男子的身份,代表神,並將頭剃了,作他是神代表的記號。在女子的地位上,拿細耳人在許願期間留頭髮。然後,在許願完成時,他取平常人的地位並且剃頭。在正常的家庭裡,有代表神作頭的男子,也有服從的女子。但是當我們跪到主面前,我們就都是女子,有服從的長頭髮。

 八 祭司取那煮了的公綿羊前腿,一個無酵糕、一個無酵薄餅,放在拿細耳人手上,搖作搖祭

 『他將分別出來的頭髮剃了以後,祭司要取那煮了的公綿羊前腿,並從筐子裡取一個無酵糕、一個無酵薄餅,都放在拿細耳人手上。祭司要將這些搖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這與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都是給祭司的聖別部分。』(民六19~20上。)『前腿』表徵擔負的力量,『搖』表徵在復活裡獻上,『搖祭』表徵復活,『胸』表徵懷抱的愛,『舉祭』表徵升天。這裡的預表表徵基督要在復活與升天不同的方面,以自己作生命的供應,供應那些藉著許願將自己分別出來作拿細耳人,成為事奉神者的信徒。

 在舊約裡,獻祭的人與祭司是兩班不同的人。因此,除了獻祭的人以外,還需要有祭司。在新約裡,我們是獻祭的人,也是祭司。一面,我們是獻上基督的人;另一面,我們是完成祭司事奉的人。至終,我們所享受的乃是我們在復活與升天裡獻給神的基督。

 九 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

 『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民六20下。)在十三至二十節上半一切的手續之後,拿細耳人就可以喝酒。

 我們已經指出,拿細耳人分別出來的七天,表徵一段完整的時期。參孫從母腹裡就作拿細耳人,共作一生之久。(士十六17。)參孫能力的來源是他的長頭髮。當他服從主,以主為他的頭,他就有能力。但他剃了頭,就失去了能力。由此我們看見,在服從裡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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