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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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利未記 二七1至15及注

第六十二篇 許願奉獻(一)

壹 四種許願奉獻
 一 把人奉獻給神
  1 人的估價
   a 由神估定-在神眼中
   b 按照聖所的秤
  2 各種的估價
   a 男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五十捨客勒
   b 女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三十捨客勒
   c 男的從五歲到二十歲,二十捨客勒
   d 女的從五歲到二十歲,十捨客勒
   e 男的從一個月到五歲,五捨客勒
   f 女的從一個月到五歲,三捨客勒
   g 男的六十歲以上,十五捨客勒
   h 女的六十歲以上,十捨客勒
  3 人若貧窮,出不起所估的價,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
 二 奉獻牲畜給神
  1 是聖別的
  2 不可頂替,不可交換
  3 若有交換,所許的和所換的,都成為聖別的
  4 若是獻上不潔淨,不可獻給耶和華的牲畜,要由祭司估定價值
  5 許願的人若要把牲畜贖回,就要在所估定的價值上,再加五分之一
 三 奉獻房屋
  1 分別為聖歸耶和華的房屋,由祭司估價
  2 奉獻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要在所估定的價銀上,再加五分之一,房屋就是他的



第六十二篇 許願奉獻(一)

 讀經:利未記二十七章一至十五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來看利未記末了一章,論到許願奉獻。

 利未記結束於許願。我們需要向神許願。這卷書在前二十六章說到許多事,然後在二十七章,說到我們向神許願。在這許願中有四種奉獻:奉獻人、奉獻牲畜、奉獻房屋、奉獻田地的一部分。這四種奉獻表明當我們享受了前面章節所題的一切祝福和眷顧之後,神就要從我們身上有所得著。

 我們在利未記的頭一段,看見了供物連同祭司體系。供物是指基督,祭司體系指明照顧供物之祭司服事的團體。在第二段,我們看見了我們的光景,乃是不潔和不潔的漏症。看過我們的光景之後,我們被帶到節期的享受裡,且被引到禧年裡。然後我們受到警告。現在到了利未記末了,我們需要許願。

 實際上,基督徒的一生該是許願的一生。我相信在每個得救的人心裡,多多少少都有一個向著神的願。這個願可能明顯或者不明顯,可能很強或者很弱。無論如何,每個得救的人心裡都有某種願。先是一個心願,結果成了許願。向著神的心願是源頭,這心願的結果乃是向神許願。我們向著神的心願,至終成為向神所許的願。

 在我們一面,基督徒的一生乃是向神許願的一生。不該只有一次許願,乃該一再許願。我們每次經歷了復興,就向神許願。現在我們每早晨得著復興的時候,就向神許一種願。所以,我們基督徒的一生乃是許願的一生。

 利未記總結於許願奉獻。這卷書一切事物的總和乃是一個願。我們把供物、祭司體系、我們的光景、我們對基督的享受和禧年加起來,總和就是一個願。這個願就成了我們的一生,我們的生活。所以,利未記的生活,是許願的生活。

 利未記這卷書開始於我們在多方面將基督獻給神,使神與人同得滿足;結束於我們向神許願,把我們的自己和所有奉獻給神,但『許願奉獻』中的『奉獻』(devote)是什麼意思?說我們把自己奉獻給神是什麼意思?有人也許以為這與獻上(offer)和奉獻(consecrate)相同。按我的領會,這辭比一般的獻上或奉獻更強,也比給與、呈獻、交出、降服更強。奉獻(devote)常常帶著許願。獻上或給與可以不包括許願;但你若定意要送東西給人,那就是一種許願奉獻。這樣的奉獻是不能更改的。因此,奉獻比獻上更強。

壹 四種許願奉獻

 利未記是卷論到祭司體系的書,結束於奉獻我們的自己和所有、我 們的牲畜、土地和房屋。在二十七章有四種許願的奉獻,(利二七2~25,)不是四種一般的奉獻。

 一 把人奉獻給神

 在二十七章二至八節,我們讀到將人奉獻給神。

  1 人的估價

 二節說到人『向耶和華還特許的願…與人估定的價有關聯。』因此,這裡的許願奉獻與人的價值有關。這指明當我們奉獻自己給神時,這奉獻與我們的價值有關。

   a 由神估定-在神眼中

 我們的估價有多少,不是按照我們的估計,乃是按照神。

   b 按照聖所的秤

 人的估價也是『按聖所的秤。』(利二七3下。)這就是按照神居所的神聖量度。換句話說,這是按照召會的屬靈量度,召會乃是今天神的居所。

  2 各種的估價

 三至八節有各種的估價。

   a 男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五十捨客勒

 『男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所估的價…是五十捨客勒。』(利二七3。)這一組是最有價值的,表徵召會中在屬靈方面強壯、成熟、老練、能爭戰的人。

 五十這數字由五乘十組成。五是負責任的數字。因此,五十是十倍的負責任。那些估價是五十捨客勒銀子的人,必須負最大的責任。

   b 女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三十捨客勒

 『若是女的,所估的價是三十捨客勒。』(利二七4。)這裡我們看見二十歲到六十歲的女子,估價是三十捨客勒,次於同年齡的男子。女人表徵那些比男人軟弱,低於男人的。這是神的命定,也是照著祂的創造。

   c 男的從五歲到二十歲,二十捨客勒

 『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所估的價,男的是二十捨客勒。』(利二七5上。)這一組是第三等有價值的,表徵召會中屬靈的青年人。(參約壹二13~14。)

   d 女的從五歲到二十歲,十捨客勒

 女的從五歲到二十歲,估價是十捨客勒(利二七5下,)次於同年齡的男人。

   e 男的從一個月到五歲,五捨客勒

 『若是從一個月到五歲,所估的價,男的是五捨客勒銀子。』(利二七㎏上。)這一組是男人中價值最少的,表徵屬靈上的小孩子。(參約壹二13。)

   f 女的從一個月到五歲,三捨客勒

 女的從一個月到五歲,估價是三捨客勒,(利二七6下,)是價值最少的。

   g 男的六十歲以上,十五捨客勒

 『若是從六十歲以上,所估的價,男的是十五捨客勒。』(利二七7上。)從六十歲以上的年齡指明男人的衰弱。這表徵在屬靈上衰弱的人。

   h 女的六十歲以上,十捨客勒

 女的六十歲以上,估價是十捨客勒。(利二七7下。)這表徵女人的衰弱。

  3 人若貧窮,出不起所估的價,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

 『他若貧窮,出不起所估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估定他的價;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利二七8。)這表徵我們的估價不是按屬靈的年日,乃是按屬靈的力量;不是按在屬靈上該作什麼,乃是按在屬靈上能作什麼。

 對人的估價有一個目的。你若想從你的許願贖回自己,就必須按照你的估價付出代價。在召會生活裡,我們可能奉獻自己給神。按照屬靈的量度,我們可能有某種估價,但按照我們實在的光景和能力,我們可能無法付出那麼多。

 這裡我們看到,在神的救贖裡沒有程度的分別,但在我們的奉獻裡卻有。我們在屬靈上的所是和所能,都要在我們奉獻的時候被估量出來。

 二 奉獻牲畜給神

 九至十三節說到奉獻牲畜給神。

  1 是聖別的

 『所許的若是牲口,就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給耶和華的,都是聖別的。』(利二七9。)成為聖別就是分別為聖歸給神,因而屬於神,成了祂的產業。

  2 不可頂替,不可交換

 『不可頂替,也不可交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利二七10。)一旦獻上就永遠屬神,其地位不能憑任何的頂替或交換而有所改變。你一旦奉獻了自己,就很難改變地位。對你的奉獻改變主意只會引起麻煩。

  3 若有交換,所許的和所換的,都成為聖別的

 『他若以牲畜換牲畜,所許的和所換的,都是聖別的。』(利二七10下。)兩頭牲畜都成為神的;這指明神急切巴望我們的奉獻。

 我們一旦把東西放在祭壇上奉獻給神,就不能收回。從這點我們看見,在奉獻自己給神的事上,我們需要謹慎。神是認真的,不跟我們開玩笑。每當你奉獻自己給神,你需要徹底考慮,不可輕率的奉獻。

  4 若是獻上不潔淨,不可獻給耶和華的牲畜,要由祭司估定價值

 『所許的若是不潔的牲畜,就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擺在祭司面前,祭司要定其價值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照所定的為是。』(利二七11~12。)這表徵即使我們獻給神的是不潔淨的,經過我們的中保主耶穌的估價,我們奉獻的心願在神面前仍有若干價值。

  5 許願的人若要把牲畜贖回,就要在所估定的價值上,再加五分之一

 『他若確定要贖回它,就要在所估定的價值上,再加五分之一。』(利二七13。)這表徵我們應當謹慎,不在我們的奉獻上虧欠神。

 有些聖徒奉獻自己給神,後來卻改變主意,結果就虧欠神。我們需要在這事上謹慎,在奉獻上不虧欠神。我們不該虧欠神,免得神因此有地位向我們要回。

 三 奉獻房屋

 十四、十五節說到奉獻房屋。

  1 分別為聖歸耶和華的房屋,由祭司估價

 『人若將他的房屋分別為聖,歸耶和華為聖別,祭司就要定其價值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怎樣立定。』(利二七14。)這表徵我們與召會有關的奉獻,要由我們的中保主耶穌估價。

 我們進到召會生活時,就有心願奉獻自己並為著召會。我們作這樣的決定時需要謹慎。不然,在神的眼中,我們可能虧欠召會。

  2 奉獻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要在所估定的價銀上,再加五分之一,房屋就是他的

 『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就要在所估定的價銀上,再加五分之一,房屋就是他的。』(利二七15。)這表徵我們不該在與召會有關的奉獻上佔便宜,使我們得以持續享受召會;不然,我們會成為沒有召會的人。

 利未記這卷書甚至在我們奉獻的事上,也給我們詳盡的教導。我們在新約裡無法看到關於我們的奉獻(利未記所說的許願奉獻)這麼多的細節。我們奉獻自己,奉獻產業、房屋和田地時,都必須顧到這些細節。這樣,我們就有平安,且成為主的喜樂。不然,在奉獻的事上,我們可能虧欠神或虧欠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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