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生命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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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及註解:出埃及記 出二十18~21及注

第六十二篇 頒賜律法和律法功用的消極方面(二)

二 頒賜律法的消極方面
 (一) 把以色列人帶到認識自己的地位上
 (二) 試驗以色列人



第六十二篇 頒賜律法和律法功用的消極方面(二)

 讀經:出埃及記十九章十至二十四節;二十章十九至二十一節;三十二章一節;羅馬書五章十三節,二十節;四章十五節;七章七至八節,十三節;加拉太書三章十九節;羅馬書三章十九節;加拉太書三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

 很少基督徒認識,頒賜律法和律法的功用,有兩方面,就是『白晝』的方面和『黑夜』的方面。然而,這一個真理一直隱藏在聖經裡面。倘若我們進入聖經中真理的深處,在屬靈經歷的光中來看,我們就會瞭解,頒賜律法和律法的功用,有這兩個方面。

 基督徒絕不該有一種態度認為神的律法不好。在羅馬七章十二節保羅說:『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在羅馬七章十四節他甚至說:『律法是屬乎靈的。』律法是良善的,也是屬靈的。

 保羅說到律法,使用『屬靈的』這個形容詞,表明律法與靈神有關。因為律法是由於神、出於神的,且因律法屬乎是靈的神,(約四24,)因此,律法在本質上和性情上與神是一樣的。凡從神所出來的,在本質上定規與祂是一樣的。在羅馬七章十四節,『屬靈的』這個詞,就是指這個本質。有些東西很好,但因著它們的本質不是出於靈,就不能稱為屬靈的。因為律法從神而來,而且在本質上與神一樣,所以就是良善的,也是屬靈的。

 因著神是律法和律法本質的根源,律法在性質上,是非常的高超。我們絕不該認為律法不是良善或屬靈的。保羅很小心地說到羅馬七章中的律法。他著重地宣告說,律法是聖潔的,也是屬靈的。不論我們良善或邪惡,屬靈或不屬靈,律法仍是良善且屬靈的。我們若是邪惡的,律法仍是良善的。我們若是不屬靈,律法卻是屬靈的。無論我們是怎樣的人,律法總是良善的,也是屬靈的。

 雖然律法的本身總是良善且屬靈的,但律法的頒布對我們可能是積極的,也可能是消極的,可能是『白晝』,也可能是『黑夜』,就在乎我們屬靈的光景。律法的頒布,對某種人來說,也許是非常的消極。但對另一種人,也許完全是積極的。

 我們在山上頒賜律法的場合中,可以看見頒布律法的這兩方面,就是『白晝』的方面和『黑夜』的方面。頒賜律法的那座山,稱為何烈山,也稱為西乃山。對山頂上的摩西而言,那座山是何烈山,就是神的山。但是對山下的百姓而言,那座山是西乃山。

 我確信摩西絕不會忘記,那次在山頂上與主同在的美妙經歷。當彼得、雅各、約翰同主耶穌在變化山上的時候,他們看見主改變形像,但他們自己沒有改變。然而摩西在山頂上與主同在時,他自已真正變了形像。摩西在山上與神同在四十天,下山以後,他的面皮就因神的成分注入到他裡頭而發光。摩西臉上所發的光,其實就是神自己的光。倘若這光不是神的光,那麼它是什麼光呢?對摩西來說,頒賜律法的山不是西乃山;而是何烈山,就是神的山。

 摩西在山頂上被神注入的時候,他與神調和。彼得如何沒有忘記他在變化山上的經歷,在老年的時候還題說這件事,(彼後一17,)照樣,摩西也無法忘記他在神的山上的經歷,他在那裡觀看神,被神的成分所注入,並且與神調和。今天有些人盲目無知地反對信徒能與神調和的真理。據他們說,我們能與神調和的教訓是異端。但如果摩西沒有與神調和,我們怎麼來說明他臉上發光的原因呢?是什麼叫他的臉發光,使百姓不能定睛看他的臉呢?摩西被神自己所注入,並且經歷一種形像的改變。

 聖經告訴我們,只有兩個人的臉發了光;變化山上的基督,以及從何烈山下來的摩西。基督在變化山上的時候,臉面明亮如日頭。(太十七2。)我們已指出,摩西觀看主多日以後,下山的時候,他的面皮也發了光。最終,信徒要發光像太陽。在馬太十三章四十三節主耶穌說:『義人…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我們若要成為發光如太陽的人,就必須是山頂上的摩西,觀看主,並且被祂所注入。

 律法的頒布在我們的經歷中,是積極的或是消極的,是『白晝』或是『黑夜』,全在乎我們的光景,而不在乎律法的本身。如果我們是在山頂上的摩西,律法的頒布對我們便是美妙的經歷。但如果我們像在山下發顫的百姓,律法的頒布在我們的經歷中,就既可怕又可畏了。

 頒賜律法的時候,牽涉到三班人:山頂上的摩西,也許還有約書亞;山下的百姓,以及在山上遠遠下拜的人。在山頂上的摩西,經歷神的灌輸和注入。在山上的人,既不在山頂,也不在山下,是遠遠的下拜。而那些在山下的人,盡都發顫。在你的經歷中,你在那裡?你在山下發顫,在山上遠遠的下拜,還是在山頂上被神的成分所注入呢?

 律法的頒布對摩西來說是一個美妙的經歷,或許對約書亞也是一樣。但對山下的那些人,則是非常可怕的。這就是他們因懼怕而發顫的原因。這裡的要點是說,律法的頒賜對我們是積極的或是消極的,是『白晝』或是『黑夜』,由我們的光景來決定,不是由律法來決定。我們的光景若是積極的,律法的頒賜也是積極的。但如果我們的光景是消極的,律法的頒布就是消極的。

 同樣的原則適用於讀聖經。在我們的經歷中,聖經可能是一本『白晝』的書,也可能是『黑夜』的書。許多人迷信聖經只把好東西給那些讀經的人。根據這種迷信,只要人來到聖經面前,都會得著積極的東西。然而,許多人來到聖經面前,沒有得著什麼益處。不但如此,信徒和非信徒一樣,在屬靈上真被聖經殺死。將聖經當作一本死字句的人,就會被聖經殺死。這是許多基督徒包括好些牧師和聖經學者的經歷。人被神的話殺死,不是因著聖經有什麼不對,乃是因著讀經的人不對。聖經和律法一樣,是良善的,也是屬靈的。聖經是從神來的禮物,絕不會錯。然而,對那些屬靈光景是『黑夜』的人,聖經就成為一本『黑夜』的書。我們又一次看見,在我們的經歷中,聖經對我們是一本『白晝』或『黑夜』的書,不是決定於聖經本身;而是決定於我們屬靈的光景。

 起初,神的心意不是要給人誡命去遵守,或叫人為祂作事。神永遠的心意,乃是要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裡面。當祂臨到我們,並對我們說話時,祂無意給我們某些誡命,叫我們學習並遵守。反之,祂只是渴望與我們同在,為要將祂自己注入我們裡面。我們愈留在神的同在中,就愈被祂所注入。

 我生在中國北方,冬天天氣嚴寒。許多年前,我們的房間以煤炭爐取暖。在特別寒冷的日子,我喜歡靠近爐邊站著,吸收熱氣。在爐邊站過以後,進到別的房間,別人就感覺到從我的衣服上有熱氣出來。因著站在爐邊,我就被爐子的熱氣所注入。這是說明我們如何藉著花時間與神同在,而被神所注入。神的心意是要得著一班親近祂的人,使祂可以將祂的成分注入到他們裡面。

 摩西在埃及的時候,看見以色列人如何受埃及人的苦待。因此,他就定意要作些事,來拯救神的百姓脫離埃及的奴役。不論摩西要拯救百姓是對、是錯,他行事愚昧是沒有錯的。後來神拯救百姓脫離埃及,祂的心意不僅僅是要叫他們從被擄中得釋放。倘若我們有屬天的異象,我們就會看見,神的心意乃是要帶領已經與祂隔絕的百姓,歸向祂自己,使他們能與神同在。

 摩西想要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奴役失敗以後,逃往曠野。他大大地失望、灰心。摩西在曠野的年間,不得不放棄了偉大事業的遠景。一個人無論怎樣有雄心壯志,在曠野四十年以後,所有的雄心都會消失得無影無蹤。摩西四十歲的時候,想要拯救以色列人。到了下一個四十年的末了,在他八十歲的時候,他認為自己快要死了。根據摩西在詩篇的話,即使強壯的人也不該盼望活過八十歲。摩西到了八十歲,認為自己只配死的時候,已失去了所有的雄心,他的壯志完全消失了。就他而論,他已經完了。他牧養羊群的時候,也許對它們說:『羊群阿,我快死了,我不知道我和你們一同在這裡還有多久。也許再過幾天,我就要死了。』忽然有一天,摩西看見一叢焚燒的荊棘,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燬。他要過去『看這大異象』,要曉得這荊棘為何沒有燒壞呢,(三3,)神就從荊棘裡呼叫他。(4。)難怪摩西後來說到,神是住在荊棘中的那一位。(申三三6。)神要摩西忘掉他自己的作為。不僅如此,神要摩西不失望、不灰心。神來呼召他,差遣他回埃及去,將百姓從奴役中領出來,並帶他們到神所在的地方。在三章十二節,主對摩西說:『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這話表明,神的心意不光是拯救百姓脫離埃及的逼迫;乃是領他們到神的山上歸祂自己。我們看見神的救恩這積極的方面是很重要的。

 很少基督徒看見神在祂救恩裡的心意。對他們而言,救恩只在於得救不下地獄。然而,聖經強調積極的事,就是神的救恩要領祂的百姓歸向祂自己。根據新約,神的救恩不光帶領祂的百姓歸向祂自己,更帶領祂的百姓進到祂裡面。因此,神在祂救恩裡的心意,乃是要帶祂的選民歸向祂自己,甚至進到祂裡面。

 根據出埃及記的圖畫,神作成了一切,將祂的百姓從埃及的奴役中領出來,並且帶他們到曠野神的山上,歸祂自己。祂領他們出埃及,過紅海,並經過曠野,在那裡神給他們水喝,給他們食物吃。最終,神把以色列人帶到祂向摩西顯現,呼召摩西的地方。在五章一節,主藉摩西、亞倫對法老說:『容我的百姓去,在曠野向我守節。』在十章九節,摩西又對法老說:『我們務要向耶和華守節。』神要祂的百姓到神的山,與祂一同守節,並且向祂守節。神沒有對摩西說:『以色列人有許多事情要作。我要你拯救他們脫離埃及,使他們可以為我大大作工。』相反地,神吩咐摩西帶領百姓出埃及,使他們能夠向神守節。最終,神應驗祂的話,將百姓帶到神的山。

二 頒賜律法的消極方面

 神的心意不是要領百姓到神的山,將誡命賜給他們來遵守。在十九章,神第一次對百姓說話的時候,沒有雷轟、黑暗或角聲。在那裡,山上的氣氛愉快而安靜。第四節說:『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百姓從埃及出來,經過曠野,走到神的山。但由神的觀點來說,祂如鷹將他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祂。主將自己比作一隻大鷹以後,就繼續說,百姓要成為祂自己的產業,並且要歸祂『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5~6。)這是律法的話,還是恩典的話呢?這是恩典的話,不是律法的話。事實上,這是由恩典來表達愛的言語。

 (一) 把以色列人帶到認識自己的地位上

 如果百姓對神、對他們自己有了光照之後,他們會說:『主,為著你的憐憫,我們感謝你。我們不配得,我們不應得。我們所能作的,只是為著你的憐憫來感謝你。』然而,以色列人聽見神對摩西所說的話,他們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8。)這指明百姓無心為著神,並且不認識神。至少連亞倫也有幾分糊塗。否則,他怎會被說服,鑄了一隻金牛犢,給百姓敬拜呢?百姓的回答,以及亞倫用金子鑄了一隻牛犢的行為,證明以色列人不認識神,並且不是真正有心為著神。

 (二) 試驗以色列人

 因著百姓不認識神,也不認識自己,神就改變對他們的態度,也改變了氣氛。神對摩西說,祂要在密雲中臨到(九節)。祂又吩咐百姓,要自別為聖,要洗衣服,並要守住界限。出埃及記十九章十二節說:『你們當謹慎,不可上山去,也不可摸山的邊界,凡摸這山的,必要治死他。』在十六節我們看見氣氛變得何等可怕、可畏:『到了第三天早晨,在山上有雷轟、閃電,和密雲,並且角聲甚大;營中的百姓盡都發顫。』

 神原初的心意,並不是要造成這樣可怕的氣氛。但只有摩西認識神的心意是什麼。他知道神不願使百姓懼怕。故此在二十章二十節,他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因為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摩西知道神在試驗百姓,神在察驗他們。他知道神的心意不是要有雷轟、黑暗、閃電,以及可怕的角聲。在所有的以色列人中,摩西是惟一知道神心頭願望的人。

 摩西遵著主的話,上到山頂,在那裡與神同在四十天之久。許多年前,我認為這四十天對以色列人是試煉的意思。不錯,這四十天對他們是試驗的期間。然而,這四十天主要不是為著試驗以色列人;而是要給摩西一個機會,讓神來注入。我在家中留在那個煤炭爐邊愈久,所吸收的熱氣就愈多。照樣,摩西在山頂上與神同在愈久,就愈被神所注入。

 在這四十天之中,大多數的日子沒有記載摩西或神作了什麼。直到這些日子的末了,神才開始對摩西說話。神很喜樂,祂的百姓中有一人與祂同在。那四十天與神同在,不作什麼,你會感到滿意嗎?假定某位弟兄邀請你到他的客廳,請你與他同坐。然後與你坐在一起十二小時,注視著你,一句話也不說。你會受得了嗎?我想誰也受不了,尤其是急性的人更受不了。但摩西與神同在山上四十天,不吃不喝,也不睡。在他和神之間,並沒有顯示處理了什麼事情。惟一發生的事,就是摩西得著神聖的灌輸,神的成分注入到他裡面。

 我的一些小孫兒很喜歡來看我的妻子和我。尤其有一個小孫女到這裡來,主要的目的在得到一些好吃的東西。然而,當這些東西有別的來源時,我們就很少見到她了。但在她沒有別的來源時,就來見我們,不過她不會久留。她的來意不是要與我們同在,乃是要從我們得些東西,然後就離開。反之,我們享受她的同在,盼望她留得久些。我孫女所作的常常是我們對待主的一幅圖畫。我們來到主面前,不是單單為著與祂同在,而是要從祂得些好東西。一旦得著,就離開了。因此,我們會向主禱告,甚至在交通中與祂相會,為要從祂得著與我們有益的東西。

 神知道留在祂的面光中,不作什麼,對我們是何等的困難。為著體恤我們的軟弱,祂會吩咐我們作一些事。但祂的心意並不是要求我們作事,乃是要保守我們與祂同在,被祂所注入。然而照著我們天然的觀念,我們認為神在命令我們,並對我們有所要求。哦,願我們看見神的心意,乃是要以祂的所是和所有來注入我們裡面!要有這樣的注入,我們必須與祂同在。

 摩西在山頂上被神注入了四十天以後,就因神的光而發光。請注意,神沒有要求摩西作什麼。反之,神將祂自己灌輸到摩西裡面,直到摩西開始因祂而發光。摩西下山的時候,他的面皮發光,原因就在這裡。地上最崇高的職業,就是花時間讓神注入,使我們將神照耀出來。這比為神作任何事都偉大。倘若我們要將神照耀出來,就必須花時間與神同在,不是要作什麼,乃是讓祂灌輸到我們裡面。

 我在本篇信息中的負擔是要指出,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心意,是要帶他們到神的山,使祂能夠將自己注入他們裡面。神要他們被祂所注入,正如那叢荊棘被注入一樣。那叢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燬,已經完全被神所注入。神在荊棘中,並且從荊棘中說話。神要將祂全體的百姓,帶到能夠被祂自己注入的地方。因此,神對他們說,祂如鷹將他們背在翅膀上,使他們成為祂自己的珍寶,並作祭司的國度。

 百姓聽見那些話,應當俯伏承認說:『神阿,我們無法使自己成為你的珍寶。我們並不寶貴,我們無法成為你自己的珍寶。』如果這是他們的態度,神就會說:『我會使你們成為我自己的珍寶。你們與我同在,我要以我的所是來注入你們裡面。最終,你們在我眼中都要成為寶貴的。』你想想看,如果兩百萬以色列人都被神所注入,並且開始將神照耀出來,那會是怎樣的光景。他們的榮耀會如同新耶路撒冷的榮耀。

 神的百姓不明白神的心意,他們的觀念就是應當為神作點事情。再者,他們要作這些事,也以為他們能作。他們看見了神為他們所成就的,現在他們要為神作點事情。這種觀念使他們墮落了。

 你曾否問過自己,為什麼神把聖經這樣一本大書賜給我們?在聖經的數百章中,有許多的誡命給我們遵守。這些誡命中,有的一再重複。這樣重複的原因,乃是神渴望使我們藉著祂的話與祂同在。我們要與神同在,必須留在神的話中。然而,我們來到聖經面前,常常不覺得是來到神面前。再者,我們與聖經同住,並不覺得是與神同住。我們的觀念真需要改變!每當我們來到聖經面前,我們就該來到神面前,並且與祂同住。不錯,聖經指示我們,神要我們作的許多事情。但這些事都是次要的。主要的事乃是我們藉著神的話而與神同在,並且被祂所注入。很不幸,我們容易被其它的事引離。很少人像摩西一樣,照著神心頭的願望與神同在。我願再一次指出,在那四十天裡,摩西在山頂上與神同在,他沒有作什麼。神的心意不是要摩西作些事情;神乃是要他被神自己所注入。

 在聖經裡我們能找出,神對我們說什麼,以及神要我們作什麼。然而,主要的事乃是我們藉著話來與神同在。但這對我們來說:不容易作得到。我們的傾向乃是來到聖經面前,只為著找出聖經所說各式各樣的事情。我們一讀神的話,就定意要遵行聖經所說的。我們一點不曉得,作這樣的決定,實際上就是將神撇在一旁。這樣來到神話語面前的人,並不是真正的蒙神祝福。我們若要藉著神的話蒙神的祝福,就需要看見,神要我們所作的,以及神對我們所說的,都是次要的。主要的乃是我們與神同在,被祂所注入。神對我們說話,以及神吩咐我們作某些事,目的就是神要我們與祂同在。

 為什麼我們需要讀聖經?我年輕的時候,聽見人說,作一個基督徒,必須讀聖經,好找出神所要我作的是什麼。不錯,我們藉著讀聖經會找著許多神所要我們作的事,也許有成百上千的事情。問題是我們作不到。然而,在我們天然的觀念裡,我們盼望尋出神所要我們作的,然後開始實行。我們的態度是;凡神所說的,我們都必須遵行,我們也要遵行。因此,我們定意去作這些事,而在實行中,我們就將神撇在一旁了。我們不該定意遵行聖經所說的,反而該說:『主,我愛你,我愛你的話,我也愛你對我所說的每一件事。』倘若我們這樣對主說,祂會回答說:『很好!現在你當曉得,我所要你作的,我都要為你並藉著你來作成。』

 在『阿們神的話語』的詩歌裡,有一行我非常欣賞:

 我所不能作,

 神卻在裡面作,

 阿們神的話語。

 我們自己所作不到的,神渴望在我們裡面作成。比方一位丈夫該對主說:『主,你吩咐我要愛我的妻子。主,我愛你,但我必須告訴你,我無法愛我的妻子。』然後主會說:『不錯,你無法愛你的妻子,但我會藉著你來愛她。你作不到的,我要在你裡面作成。』對於愛弟兄,以及愛鄰舍如同自己的誡命,我們也該說:『主,我愛你,但我必須對你誠實。我無法愛弟兄,我也無法愛人如己。我有許多鄰舍和親戚,但我就是無法愛他們。主,我愛你,我也愛你的話,但我就是無法愛他們。主,我愛你,我也愛你的話,但我無法愛別人。』主就會再一次告訴我們,我們作不到的,祂要在我們裡面來作成。這就是神在舊約和新約裡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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