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 6節 注1
  基督的血所救贖的信徒,不僅由神所生,進入神的國,(約三5,)更為著神的經綸成為國度,就是召會。(太十六18~19。)本書作者約翰,是在這國度裡;(9;)所有蒙救贖得重生的信徒,也都是這國度的一部分。(羅十四17。)

 本書主要的一面,就是神正在恢復祂在地上的權利,要使全地成為祂的國。(十一15。)當基督首次來時,祂已將神的國一同帶來。(路十七21太十二28。)這國已經擴大為召會,(太十六18~19,)召會要在全地上完成神國的建立。一面,神的國今天是在召會中;另一面,神的國正藉著得勝的信徒來臨。(十二10。)然後,基督和得勝的信徒,要在千年國裡轄管萬國。(二26~27十二5二十46。)
1章 6節 注2
  我們藉著基督的血蒙了救贖,不僅成為神的國度,也成為祂的祭司。(彼前二5。)國度是為著神行政的掌權,祭司是為著神形像的彰顯。這就是君尊的祭司體系,(彼前二9,)為要成就神原初造人的定旨。(創一26~28。)這君尊的祭司體系,正在今天的召會生活中得以操練,(五10,)並要在千年國裡得以加強實行,(二十6,)且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二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