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壹 5章 6節 注1
  這耶穌基督作為神的兒子而來,使我們從神而生,並得著神聖的生命。(約十10二十31。)神乃是在祂兒子裡面,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11~13。)拿撒勒人耶穌被證實為神的兒子,乃是憑著祂受浸時所經過的水,(太三16~17約一31,)憑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約十九31~35太二七50~54,)也是憑著祂所賜那沒有限量的靈。(約一32~34三34。)憑這三樣,神已經見證耶穌就是所賜給我們神的兒子;(7~10;)我們因信入祂的名,就在祂裡面得著永遠的生命。(11~13約三1636二十31。)受浸的水藉著埋葬舊造的人,了結了他們;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救贖了神從舊造中所揀選的人;並且那靈,就是實際,就是生命裡的實際,(羅八2,)使那些神用祂的生命所重生,從舊造中贖出來的人有新生的起頭。這樣,他們從神而生,成為神的兒女,(約三515一12~13,)活出實行真理、(一6、)神的旨意、(二17、)神的義、(二29、)並神的愛,(三10~11,)使神得著彰顯的生活。
約壹 5章 6節 注2
  有些古卷下加,與靈。
約壹 5章 6節 注3
  直譯,在…裡。
約壹 5章 6節 注4
  就是那真理、實際的靈,(約十四16~17十五26,)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在祂裡面有永遠的生命。藉著這樣的見證,祂便將神的兒子分賜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西三4。)
約壹 5章 6節 注5
  指神的兒子基督一切所是的實際。(約十六12~15。)見一6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