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章 6節 注1
  指祭司的職任,與2節之執事乃同源字。
8章 6節 注2
  這更美之約不僅是憑更美之律法(內裡生命的律法─10~12)的更美應許立定為法的,也是藉著基督更美的祭物,(九23,)和基督更美的血而完成的;更美的祭物為我們成就了永遠的救贖,(九12,)更美的血潔淨了我們的良心。(九14。)不僅如此,這更美之約的大祭司,活神永遠的兒子,也在更大、更全備的帳幕裡,(九11,)盡更超特的職任。(6。)
8章 6節 注3
  基督這位中保,在祂天上的職事裡,是新約(新遺命)的執行者,這新遺命是藉祂的死遺贈給我們的。
8章 6節 注4
  更美的應許,是在耶三一31~34所賜,而在本章8~12節和十16~17所引用的。
8章 6節 注5
  舊約是神所立的舊律法,照樣新約也是神所立的新律法,如10~12節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