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後 4章 6節 注1
  指作奠祭。(見腓二17注1。)被澆奠就是流血。現在被澆奠,指明這過程已經開始。
提後 4章 6節 注2
  即殉道,離世與主同在。(腓一23。)保羅兩次在羅馬坐監。第一次約在主後六十二至六十四年,是由於猶太人的控告。(徒二八17~20。)在那段期間,他寫了歌羅西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和腓利門書。他獲釋(就是他在腓一25二24門22所期待的)以後,必定訪問了以弗所和馬其頓,(提前一3,)在那裡他也許寫了提摩太前書。然後他訪問了革哩底、(多一5、)尼哥波立,(多三12,)在那裡寫了提多書;又訪問了特羅亞、米利都,(1320,)也許在那裡寫了希伯來書。他第二次坐監約在主後六十七年,是由於該撒尼羅突然的逼迫。正當他期待即將為他的主人殉道時,他寫了提摩太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