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7章
3節
注1
獻六輛篷車和十二隻公牛,是為著運送帳幕(不包括帳幕的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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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祭壇,(
7~8
,)這是要配合神在地上在祂居所中的行動。照著神新約的經綸,祂不憑自己行動、活動、或作任何事。祂需要人的合作和配搭。在民數記,無所不能的神在可搬運的家中,憑公牛拉的篷車行動。同樣,今天神需要祂的子民將自己獻給祂,作祂行動的憑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