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章 10節 注1
  以色列十二支派的首領為著事奉神與神合作,獻十二個銀盤、十二個銀碗、十二個盛滿了香的金盂,(84~86,)表徵基督在祂的救贖(銀)並神聖性情(金)裡,對神乃是馨香的滿足(香。)因著獻祭者是有罪的,所以與神配搭時,也獻十二隻公牛、十二隻公綿羊、十二隻一歲的公羊羔、並同獻的素祭作燔祭;十二隻公山羊作贖罪祭;以及二十四隻公牛、六十隻公綿羊、六十隻公山羊、六十隻一歲的公羊羔作平安祭。(87~88。)這些供物表徵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救贖我們脫離罪;基督作我們的燔祭,使我們向神活著;基督作我們的平安祭,藉此我們與神在平安中彼此享受基督。這一切供物是為著敬拜神,表徵我們要敬拜神,就必須將自己獻給祂,然後必須獻上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燔祭和平安祭,使我們能與神彼此享受基督,並且因祂得著滿足。

 十二是神行政中絕對完全並永遠完整的數字。(見啟二一12注216注217注2。)供物由十二個支派分十二天獻上,祭牲的數目是十二乘一倍(十二、)二倍(二十四、)或五倍(六十,)表徵獻的時間、獻的人和所獻之物,在神的行政裡,都是絕對完全和永遠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