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章 7節 注1
  五個女兒得了她們父親弟兄中的產業,但條件是她們不得嫁到別的支派去。(三六2~36~7。)照樣,我們在基督裡有權利承受神聖的事物。然而,我們不該嫁到我們的『支派』之外,就是基督與召會之外。(參林後六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