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章 6節 注1
  神恩典的榮耀得著稱讚,乃是祂兒子名分的結果。(5。)神豫定我們得祂兒子的名分,就是為了使祂在祂恩典裡的彰顯,就是祂恩典的榮耀,得著稱讚。至終,宇宙中每一樣正面的事物,都要為神兒子的名分稱讚神,(羅八19,)因而應驗本節的話。
1章 6節 注2
  榮耀是彰顯出來的神。(出四十34。)神恩典的榮耀,是神的恩典(神的自己作我們的享受)將祂彰顯出來。我們接受恩典而享受神時,確有這榮耀的感覺。
1章 6節 注3
  那蒙愛者就是神的愛子,神所喜悅的。(太三17十七5。)因此,神恩賜我們,乃是使我們成為祂喜悅的對象。這全然是神所喜歡的。在基督裡,神用各樣的福分祝福了我們。在那蒙愛者裡,我們已蒙神恩賜,成為神所恩寵並喜歡的對象。我們既是這樣的對象,就在神的恩典裡,在祂所喜悅的愛子裡享受神,也給神享受。在祂的愛子裡,我們也成了祂所喜悅的。
1章 6節 注4
  這把我們擺在恩典的地位上,使我們成為神賜恩並恩寵的對象,就是使我們享受神之於我們的一切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