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12章 13節 注1
  指種族和國籍。
林前 12章 13節 注2
  指社會地位。
林前 12章 13節 注3
  那靈是我們靈浸的範圍和元素,在這樣一位靈裡,我們眾人浸成一個生機的實體,就是基督的身體;所以不論我們的種族、國籍、社會地位如何,我們眾人都該是這一個身體。基督是這身體的生命和構成成分,並且那靈是基督的實際。我們眾人乃是在這一位靈裡受浸,成了這一個活的身體,以彰顯基督。
林前 12章 13節 注4
  基督的信徒藉著水,並在那靈裡浸入了:(一)基督;(二)基督的死;(羅六3;)(三)三一神的名─人位;(太二八19;)(四)基督的身體。受浸把信徒引進與基督並三一神生機的聯結裡,使他們成為基督身體的活肢體。所有的恩賜,就是那靈所分給各個信徒的表顯,都是為著叫這身體得益處,被建造。使徒對這事非常有感覺。他非常有身體的感覺,以身體為中心,不像哥林多人,也不像歷代許多在屬靈恩賜上,非常以自我為中心的信徒。因此,他在這一節之後,向他們發表了關於身體的長篇談話。他的用意是要拯救他們脫離這種為著自己的追求,而回到對身體的關心,使他們不再是為著自己的益處,乃是為著基督身體的建造。
林前 12章 13節 注5
  在那靈裡受浸,乃是進入那靈,消失在祂裡面;喝那靈,乃是把那靈接受進來,使我們全人被祂浸透。藉這兩種手續,我們就與那靈調和。在那靈裡受浸,是調和的起始,是一次永遠的。喝那靈,是調和的延續和成就,是持續不斷直到永遠的。這需要我們不斷的呼求主,從祂這活水的泉源歡然取水。(賽十二3~4約四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