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10章 18節 注1
  或,同享祭壇的人。那些吃祭壇上祭物的人,不僅彼此交通,並與祭壇交通,也是他們所吃之物的同享者。他們有分於所吃的,使他們與祭壇上的祭物成為一。這也說明吃如何使吃的人,與所吃的成為一。吃祭偶像之物也是一樣,使吃的人與祭物背後的鬼聯合為一。
林前 10章 18節 注2
  祭壇既是獻給神之祭物的根據,吃祭壇上的祭物,就使吃的人成為與祭壇交通、同享祭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