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
6章
13節
注1
將我們自己,和我們的肢體獻給神,乃是看見我們在基督裡死與復活的事實,以及照這事實算我們自己是死、是活的結果。
羅
6章
13節
注2
或,器具。我們的肢體不僅是義的器具,更是義的兵器,我們可用以在義與不義之間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