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章 12節 注1
  原文,單數。到11節為止,本書已經對付過複數的罪;從12節起,開始對付單數的罪。五至八章,似乎把「罪」人位化了。罪不僅是行為,乃是像一個人,能進入,(12,)作王,(21,)在人身上作主,(六14,)誘騙並殺死人,(七11,)住在人裡面,叫人作自己所不願意的。(七1720。)罪是活的,(七9,)而且非常活躍,所以罪必是那惡者撒但的邪惡性情。撒但藉著亞當的墮落,已經將他自己注射到人裡面,如今成了罪的性情,居住、行動、並作工在墮落的人裡面。這單數、內住、人位化的罪性,是一切複數、外面罪行的根源。
5章 12節 注2
  即亞當,頭一個人,全人類的祖先,藉著罪帶進死。與亞當相對的是基督,第二個人,(林前十五47,)藉著義帶進生命。(17~18。)
5章 12節 注3
  或,世人。指人類。(參約一29三16。)
5章 12節 注4
  死是人墮落的終極結果。首先,人的靈死了,至終,人的身體也死了。死與罪不能分開,那裡有其一,也必有其二。不僅如此,死不只是人將來在肉身上的痛苦,也是人現今每天所受的糾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