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章 3節 注1
  保羅論到接納信徒,舉吃東西(2~3)與守日(5~6)為例。神的接納,不在於我們吃什麼,守什麼日子。這些是較小、次要的事,與我們得救和基本信仰無關。所以不可在這些事上輕視人,或審判人。
14章 3節 注2
  我們接納信徒的根據,乃是神已經接納他們了。神是照著祂的兒子接納人。人一接受神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作救主,神就立刻接納他,使他進入三一神,以及祂在基督裡為人所豫備、所完成之一切的享受。我們也該這樣接納人,不該比神狹窄。無論人在道理的看法上,或在宗教的作法上,和我們有多大的差別,我們都必須接納。我們這樣照著神,而不照著道理或作法的接納,證示並維持基督身體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