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章 18節 注1
  直譯,作奴僕服事。見一1注3。以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活在神的國裡,就是作奴僕服事基督,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並且保守召會的一,而有實行的身體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