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章 17節 注1
  掃羅的事例也很特別,因為他這個最顯要的逼迫者,是在去逼迫信徒的路上,直接被主從天上拯救的。因此,他像撒瑪利亞的信徒,(八14~1717注1,)和以弗所的十二個門徒一樣,(十九1~7,)需要基督身體的一個肢體,藉按手將他引進與基督身體的聯合裡。
9章 17節 注2
  這是外面被充溢。(見二4注2。)按神新約經綸裡救恩的原則,掃羅在亞拿尼亞來按手在他身上以先,就在他悔改時,必定已經在素質一面受了生命的聖靈。在亞拿尼亞來以前,他在禱告主,(11,)指明他已經信主,並且呼求祂,(參羅十13~14,)就如他所損毀並要捉拿的那些信徒一樣。(2114。)但因他不是藉著基督身體的肢體得救的,聖靈就沒有在經綸一面降在他身上,(二17注2,)直到代表基督身體的亞拿尼亞來了,使他與基督的身體聯合,才降在他身上。